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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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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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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55
Angry 驚!消保官被廢除了!

2010年三月份消基會雜誌報導,依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所言,由消基會催生的消保會運作16年後,在民國101年1月1日正式走入歷史,其業務由幕僚單位取代。

還記得查緝麥當勞油品事件的消保官吧!正因為消保會會是獨立機構,可以站在制高點,發揮保護消費者的功能,也可以不理會麥當勞的政商關系如何良好。一旦成為幕僚,除了講講話,沒有執行能力,也根本不可能發揮作用。

取消的理由是「因為會影響經濟發展」「因為政府機關太多了」。但消保官對抗惡商,民眾感激都來不及,怎麼會變成多餘單位?真是太令人氣憤了!
     
      
舊 2010-02-27, 08:0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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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dw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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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05
以官制官,擋人財路就要消失了
 
舊 2010-02-27, 08:1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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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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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消保官被廢除這說法從何而來
舊 2010-02-27, 08:2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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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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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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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消基會雜誌"?有這雜誌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出版的雜誌是"消費者報導雜誌"吧
我是沒看過這雜誌啦
不過現在才2月,樓主已經看過3月份的雜誌內容了?
再者,消費者保護官以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設立是有法源依據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39條、第40條)
沒修改法律之前可以"正式走入歷史"而且"由幕僚單位取代"?

怎麼感覺都不大對勁....怪怪的....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2-27, 08:30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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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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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消保官不在消保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好不好

此文章於 2010-02-27 08:36 AM 被 JWPW 編輯.
舊 2010-02-27, 08:3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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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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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消基會雜誌"?有這雜誌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出版的雜誌是"消費者報導雜誌"吧
我是沒看過這雜誌啦
不過現在才2月,樓主已經看過3月份的雜誌內容了?
再者,消費者保護官以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設立是有法源依據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39條、第40條)
沒修改法律之前可以"正式走入歷史"而且"由幕僚單位取代"?

怎麼感覺都不大對勁....怪怪的....

雜誌本來就會提早發行啊!

文中所言就是由行政院與立法院聯手作掉消保會獨立機關的地位
舊 2010-02-27, 08:5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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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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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我找到跟此相關的新聞報導
引用:
總統馬英九指示要在第一任期內積極推動行政院組織改造方案行政院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今(九)日說,行政院會已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升格為部的共有衛生署、文建會、勞委會、農委會與環保署等五單位,另新成立海洋委員會,將合併的有體委會、消保會,裁撤的是青輔會。 行政院組織法將現有的37部會整併為13部、九會、二總處、一行、一附屬機構及三獨立機關等29個組織....調整後的行政院新架構,13部為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交通及建設(公共工程會併入)、衛生福利(衛生署升格)、文化(文建會升格)、勞動(勞委會升格)、農業部(農委會升格)以及環境資源部(環保署升格)等。目前的青輔會裁撤、體委會併入教育部,消保會併入行政院本部。 九個委員會為僑委會、退輔會、國科會、經建會與研考會合併成國家發展委員會、陸委會、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金管會,新成立海洋委員會。 其他為主計處改為主計總處,人事行政局改為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維持不變,故宮博物院改為附屬機構,三個獨立機關為中央選委會、公平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不過,這也不影響消保法第39條
引用: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各應置消費者保護官若干名。
消費者保護官之任用及職掌,由行政院定之。
各地方政府的消保官的監督稽查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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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2-27, 08:5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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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vchou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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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大嬸白白吃了一驚
舊 2010-02-27, 09:0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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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hou離線中  
誰找我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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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歡迎加入THK
文章: 161
沒有廢除, 不過可能成半殘?
今年1月12日消基會董事長就有帶頭抗議過這個政策...
主要是職權削弱問題

直接調查測試
協商中央地方
單獨發表結果
__________________
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舊 2010-02-27, 09:2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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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我之前也是聽到類似訊息

不過印象中,是簡化單位而已,消保官還是會有,但是也有人的疑慮,和樓主的類似

但是消費者保護機構我不懂,請懂的朋友上來講吧...
舊 2010-02-27, 09:2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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