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佛心來的
文章: 1,372
|
你玩不贏 DELL...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勝訴 !!!
去年鬧的沸沸揚揚的標錯價
司法還公道 ![]() ![]() ![]() 出處 www.judicial.gov.tw/ 中華民國司法院 判決書全文: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990114&jcheck=1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林呈樵 計 算 書 ┌──────┬───────────┬──────┐ │項 目│金 額(新臺幣)│備 註│ ├──────┼───────────┼──────┤ │第一審裁判費│ 1,000元 │ │ ├──────┼───────────┼──────┤ │合 計│ 1,000元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126巷1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4 日 書 記 官 蔡文揚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
歐太棒了
以後大家的網路商店刷卡價格可以隨便亂定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
lag了嗎
![]() 一個月前台中就出判決了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原來已經 "累格" 這麼久了喔,揪團打官司的網友也沒上來回報進度啊...
當初學我看到標錯價,笑一笑繼續瀏覽其他網站,就不會白費工夫了 ![]() 何必一定要強求什麼樣的結果呢? 算了反正當初也曾勸過了,這結果是想當然爾而已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
反正是 沒道德的 VS 沒道義的
不管哪邊輸贏都是一場鬧劇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消極的人有權利一開始就選擇放棄
但我絕不會嘲笑積極者努力過了而失敗 人生在世種種選擇原本就是賭注 沒有穩贏穩輸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
還在想說怎麼沒下文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一元可以反悔。 一折可以反悔。 那? 兩折? 三折? 四折? 五折? 六折? 七折? 八折? 九折? 九五折? 九九折?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
以後這招豈不變成套取個資甚至是信用卡資料的大絕...
![]() DELL GJ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五)、本院亦深知本判決之作成,將難逃使本具強勢地位之大廠商
更肆無忌憚,而使消費者更趨於弱勢,甚至是為虎作倀之批 評,惟此僅係因本訴訟之當事人正好具有此種大廠商與消費 者之不對等關係,若被告為個人所經營或向網路首頁業者申 請或租用之拍賣平台,且亦有同等情事,本院仍將持以上法 律之確信,認「網路標價販售」屬要約引誘之性質。現今網 路交易之潮流已無可避免,任何人亦可能同為網路買家及網 路賣家,是以,本院認此種利益衡量與風險分擔後所生解釋 ,堪能平等的適用於所有正在或預備參與網路交易之人。且 本院亦相信當事人歷此事件,必能更進一步感受網路交易之 利弊,並瞭解所可能遭遇之風險。而被告縱於本訴訟中獲得 勝訴判決,亦僅是於法律判斷上暫時取得較有利之位置,除 法律之評價及解釋仍將隨立法與實務有所更迭異同外,其於 此訟爭之過程所造成消費者之不信任,對其商譽亦將產生無 形之損害。被告於本訴訟後,若逞法律暫時評價之優勢,苛 刻對待消費者,或設計更不利於消費者之契約及交易模式, 以圖趨佔消費者之便宜,而不思如何消弭其已對消費者所造 成挾財力之雄厚、法律之優勢而財大氣粗、仗勢欺人之企業 刻板印象,終將於商業經營上遭致市場抵制及消費者反撲之 不利結果。 ----------------------------------------------------------- 法官是不是在跟立院說該修法了你們這些懶鬼?∼∼ ![]()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