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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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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殺.再姦.分屍.還煮.鞠躬...判處無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前年八月震驚社會的**屍煮屍還割掌企圖分屍滅跡案,最高法院竟因兇手事後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等行為,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無期徒刑確定,讓家屬無語問蒼天:「請大家告訴我們,要怎麼討公道?」 家住新竹市興學街,現年30歲的楊忠平,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楊忠平因缺錢心生歹念,於前年八月22日深夜,利用鋁梯從被害人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但搜刮所得僅現金一千元,楊忠平索性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害人先虛與委蛇,後來乘隙想要逃跑,被楊忠平活活掐死,將屍體帶回自己位於五樓的住處後,楊某還冷靜的回到現場製造被害人不在家的跡象。 後來楊忠平看著屍體色心大起,竟兩度**屍,事畢試圖分屍湮滅證據,但用刀切割死者多處無法順利分解,還嘗試將死者左手掌割下煮熟,試試看是否比較容易處理,最後又因太過麻煩而放棄。而當楊某預備棄屍時,被死者家人發現異狀,闖入楊某住處發現被害人遺體,隨即報警捉人。 檢方偵訊後,認為楊某惡性重大,應該永遠與社會隔離,具體求處死刑;但歷審法官皆認為楊某為臨時起意,並非謀殺,且犯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對被害人家屬道歉,顯示犯後態度良好,故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而**屍、煮屍等部分,於一審時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兩年六個月,已經確定。 死者家屬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法官僅憑楊忠平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根本離譜。被害人小姑說:「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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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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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被害人家屬在法庭外對法官圍爐,然後行120度鞠躬1000次。
按照法官的論調,這樣作應該是無罪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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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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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法官敢判死刑.....
判死刑,可能更十八審,還沒確定. 我們慢慢看下去, 看哪一個殺人犯惡性重大到足以讓法院判到死刑. 鄭太吉這類的故事,大概後無來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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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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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所有上法庭的
應該先到各大電視演員訓練班報名 應當會會在法庭拿下小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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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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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因為要是判死刑高院永遠會發回更審,王清峰也 不可能會簽署執行,也就是有法律可是法務部長憑她 老娘高興要放就放要殺就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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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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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見未來的殺人狂會更兇殘
殺完人在去自首然後痛哭流涕 在來個獄中態度良好,天天抄寫佛經 這樣沒幾年就能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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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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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是可以,但是永遠不得假釋只能服勞役到壽終。
這樣大家應該就不會反對廢除死刑了。 老實說,一堆兇殘的殺人犯早就至生死於度外了,判他死刑又如何? 他自己也知道他死定了。 倒不如永服勞役,反正一堆產業行業都沒有人想做,又可以省下請外勞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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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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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爛的判決,不過不要以為歪國就比較好,以前有位空姐在國光幫幫忙上講,她有位學姐因為被另一位航空公司的空少求歡不成竟被勒死在住宿的旅館,因為事件發生在國外,就在當地審判。
結果男方家人請來很厲害的律師,最後關5年就假釋出獄,國外只要你有錢請到厲害的律師,照樣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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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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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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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國外可以賠很多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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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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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興在天之靈 : 早知道林杯就晚個幾年再幹這一票 就不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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