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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士官員包獸心 盜孤女腳尾錢再遺棄
2000年初,時年才12歲的章女因父親跳樓自殺身亡,母親也早已病逝,近親也均老病而無法照顧,最後找到姨丈郭俊國夫婦,擔任章女的法定監護人。豈料,章父遺留的「腳尾錢」不到十天就被郭提光,然後立即藉口將章女送走,再也不聞不問。 郭俊國當時任職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八職等視察,還擁有碩士學歷,但卻對章父遺留給章女僅41萬餘元的「腳尾錢」(勞保死亡給付扣除喪葬剩餘款)依舊貪婪,他用提款卡陸續將屬於章女的存款盜領至僅存167元,然後說章女和家人生活不合,拒絕繼續監護撫養。章女與郭家人僅相處十餘天,就被送進南區兒童之家安置,從此郭俊國夫婦再也沒有探視過章女。 直到章女的大伯因為不滿郭俊國將她送進兒童之家,向法院聲請改由高雄縣政府擔任監護人,縣政府要求郭俊國說明章女財產狀況時,整個惡意侵吞事件才隨之曝光。 檢方起訴郭俊國時,認為郭俊國身為公務員,當時個人年收入將近90萬,竟還侵吞無依孤女的僅有財產,簡直就是「惡劣至極」,依背信罪求處徒刑兩年六個月。 真是畜生..... 怎做得出這種事....... 此文章於 2009-12-12 04:50 AM 被 Johnny Ch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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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後只判七個月.... 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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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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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違法的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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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遺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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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 他是官員 應受高道德標準檢驗批判 第二. 此事已判刑確定 且遭新聞媒體揭露 還有照片為證 第三. 他實在太可惡了 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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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報導:
【王吟芳 、魏斌╱高雄報導】孤女章婉儀九年前父母雙亡,當年十二歲的她無依無靠,被法院安排由高市府官員、姨丈公郭俊國監護,沒料到郭俊國毫無悲憫之心,竟見利忘義盜領孤女父親留給她的勞保死亡給付金後,將她送到「南區兒童之家」。還好這名孤女奮發上進,去年已離開孤兒院從事餐飲工作,自力更生。 惡劣至極 檢方去年依背信罪起訴郭俊國求刑兩年半,但法官認為他已有悔意並願還錢,又符合《減刑條例》,日前輕判七個月且予緩刑。除應將四十一萬元還給章婉儀,還要接受二十小時法治教育。 41萬遺產只留下167元 具碩士學歷的郭俊國(六十五歲)已退休,退休前是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八職等視察。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痛批,「就算毫無血緣的人,看到無依孤兒也會想伸出援手,知識份子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檢方起訴時則怒指郭「徒有高學歷卻無高品德」,對被害人成長過程的傷害「莫此為甚」。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二○○○年初,當時十二歲的章婉儀因父親章小進跳樓自殺身亡,母親又早年病逝,先被高雄縣政府暫時安置。縣政府找遍她的親戚,發現她近親只剩祖母及大伯,但兩人因老病或工作不固定,無法養育她。 後來,縣府找到她的姨丈公郭俊國夫婦,他在高市政府財政局擔任視察,經濟、住家環境都很好,縣府徵得郭俊國同意後,同年八月向法院聲請由郭俊國夫婦擔任章婉儀法定監護人獲准。 隔月他即以監護人身分,向勞保局請領章父的勞保死亡給付六十四萬餘元,扣除喪葬費剩四十一萬餘元,存入他在高雄銀行市府分行以章婉儀名義開設的帳戶。 但錢存進帳戶不到十天,郭俊國用提款卡陸續盜領存款,至款項幾乎被提光時,他竟與妻子藉口女童沉默寡言,生活習慣與郭家人無法配合,向社會局表明不願繼續監護和撫養,二○○一年八月中旬將孤女送到高雄市郊、內政部的南區兒童之家。他送走章婉儀之後一個月,她的存款被盜領到只剩一百六十七元。 送孤兒院8年未探視 兒童之家人員昨天表示,根據探訪紀錄,郭俊國夫婦八年來從未探視過章婉儀。二○○四年,她大伯不滿郭俊國將她送進兒童之家,未負撫養之責,向法院聲請改由高雄縣政府擔任她的監護人,縣政府要郭俊國說明代管她的財產狀況,郭俊國拒不說明也未交代錢的用途。 章婉儀去年聲請法律扶助狀告姨丈公,才查出他侵吞這筆「腳尾錢」的無恥犯行。 檢方起訴時也痛批郭俊國身為公務員,二○○○年擔任章婉儀監護人時年收入就有八十七萬元,且有管理碩士學位,學經歷與財力皆優,竟貪圖年僅十二歲孤女的四十一萬元,「惡劣至極!」依背信罪嫌起訴,從重求刑兩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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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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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ㄛ sog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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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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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被告被罰我也甘願... 已做好打官司的準備.....等一下會附上他的照片..... 此文章於 2009-12-12 05:14 AM 被 Johnny Ch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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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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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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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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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背信罪求處徒刑兩年六個月.......才只有這樣而已嗎?侵占罪呢?這樣不算侵占嗎?難不成章父的41萬是公有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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