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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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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9
您的住址: 人類反抗軍總部
文章: 4
中山高T壩誹謗證嚴 楊秋興:3天內拆除

引用:
中山高T壩誹謗證嚴 楊秋興:3天內拆除

 慈濟基金會在88風災後救災、重建不遺餘力,中山高速公路邊T壩看板卻出現誹謗基金會證嚴法師的文字。高雄縣長楊秋興今天指示縣府建設處3天內拆除。

 楊秋興今天在縣府主管會報指出,他最近視察各地,途經中山高速公路南下340.1公里處即高縣路竹鄉路段,赫然發現一處T壩,刊登誹謗證嚴法師的文字,令人痛心。

 他表示,縣府很感謝88水災,各界志工出錢出力,其中慈濟基金會志工不但第一時間抵達災區協助,甚至為災民興建永久屋。即使國軍撤離災區,行政院長吳敦義9月下旬視察旗山鎮「鳳山寺」災情時,慈濟志工還繼續協助災民清理家園。

 他表示,美國卡崔娜風災時,據說連搶匪都優先讓台灣人離開公車,因為感念慈濟基金會志工在當地的奉獻服務,可見當地人對慈濟的敬重。竟然國內有人製作大型T壩誹謗,相信此舉不能減損證嚴法師分毫;畢竟佛陀成佛過程,也有許多邪魔外道從中阻礙。

 楊秋興認為社會應鼓勵善的力量,遏止惡的力量,因此指示縣府建設處3天內拆除T壩。

 縣府建設處表示,每年拆除中山高速公路邊20公尺內豎立的大型T壩****,但業者又重新豎立,今年研議相關法令,將處分地主與行為人,遏止T壩再豎立。



這不是妨礙言論自由嗎????
     
      
舊 2009-10-14, 08:2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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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康納離線中  
ddd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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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誹謗他人 ,應該不算言論自由
 
舊 2009-10-14, 08:5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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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ada離線中  
閒閒散散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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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約翰康納
這不是妨礙言論自由嗎????


抵毀他人叫言論自由哦!

我強烈質疑你是不是腦子問題?
舊 2009-10-14, 08:5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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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離線中  
TRG-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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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對看不順眼的違法行為加強取締~~

如一樣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抓年輕人(飆車族除外)不抓老公公....

選擇性執法?

此文章於 2009-10-14 09:27 PM 被 TRG-pro 編輯.
舊 2009-10-14, 09:2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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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所謂言論自由就是...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說。
因此,他可以說!

不過若所說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誹謗他人,當事人可以提告...
但是訴訟又不一定會打贏...

若廣告看板違法,就應該用力的給他拆!
至於看板內容是否屬實以及後續八卦,小弟沒有興趣。
舊 2009-10-14, 09:2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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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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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我覺得是不是誹謗,這要上人認定,要不要告,也是上人決定

不過我是覺得上人是不會為了這小小的T壩計較的

但是我覺得,那個買廣告的人他有權利想講啥就講啥,真的有法律上的問題,也是雙方當事人自己去解決

如果這樣都要管,那如果我在PCDVD批評慈濟是不是也要把我抓去關?

因為我也是在PCDVD這個公共場所批評,還批評的不好聽,我覺得我的行為跟那個買T壩罵上人的沒啥差異

除非這個T霸有其他的問題,比如說違法設立,還是架設在那邊有公安問題,縣政府要拆,也只有從這個地方下手

而不是因為某某人對上人不敬,所以要拆,這種理由說不過去

縣長要管,我還真的想問他要用哪條法來管?

此文章於 2009-10-14 09:47 PM 被 李麥科 編輯.
舊 2009-10-14, 09:4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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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TRG-p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內容會真實,就不叫廣告了。
舊 2009-10-14, 09:4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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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pro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李麥科
縣長要管,我還真的想問他要用哪條法來管?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1075&Itemid=95
舊 2009-10-14, 10:5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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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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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約翰康納
這不是妨礙言論自由嗎????

有誹謗他人的自由,但別人也有告他的自由。

法律是比較沒有糢糊地帶,但執法有較大的糢糊空間,
沒人檢舉,執法單位就假裝不知道,
有人檢舉,執法單位不處理也不行!

執法單位有一大堆案子處理不完,處理也要排隊,
但要拆除T壩(違建)時,事情比較大條的會優先處理。


至於楊秋興講的:美國卡崔娜風災時,據說連搶匪都優先讓台灣人離開公車....
真的假的?我看這也只是傳說吧!?

此文章於 2009-10-14 11:14 PM 被 FlyNews 編輯.
舊 2009-10-14, 11:0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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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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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引用:
作者archarch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075&Itemid=95


如果用違章建築來拆T壩,應該是全部都拆,而不是只拆這一個。
舊 2009-10-14, 11:1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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