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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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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安樂死的省思

久病無孝子,何況隔肚皮的媳婦。
當人道主義者主張,生命不可人為終止,但纏綿病褟無法挽救的人,照護工作誰承擔?詛咒呼別人死?
連植物人都不能安樂死,動機雖好,但負責照護的親屬會不會被拖累,一人哭變成一家哭?

http://news.msn.com.tw/news1167405.aspx

久病無孝媳 居家照護防悲劇
更新日期:2009/02/13 00:14

昨天高雄市發生媳婦悶死癱瘓婆婆的家庭悲劇。這個個案突顯出居家長期照護問題,因為長期照顧久病家人,最後受不了棄養的個案,每年平均有四十例,其實根本不用走上棄養這條路。照顧久病的家人確實很辛苦,但其實有很多管道可以尋求協助。

  四十五歲的胡姓婦人,殺了七十一歲癱瘓的婆婆,震驚社會,像是胡姓婦人一樣,要二十四小時照顧家人的,高雄市的許先生也一樣,九十三歲的老母親,關節退化、還有心臟病,最嚴重的是罹患阿茲海默症。即使是親生兒子都不認得,許先生也從來沒想過要放棄媽媽,還有像是這一位九十五歲的鄧太太,白髮蒼蒼連站都站不起來,只和兒子相依為命,她的兒子想要喘一口氣,請民間團體的服務員,來家裡幫忙照顧媽媽。鄧先生請居家照護服務員,一小時兩百元,其中六成由政府補助,鄧先生只要自付八十元,如果是中低收入戶,一小時只要二十元,低收入戶則是全額免費。

  另外社會局還有喘息服務,一年之內可以讓民眾申請十四到二十一天,幫忙安頓失能的家屬,讓家庭照顧者有時間空間紓解照顧的壓力。每年在台灣,平均都有四十例,類似棄養的社會案件發生,其實社會上有很多資源可以利用,不需要把自己和整個家庭逼上絕路。(綜合報導)
     
      

此文章於 2009-02-13 08:47 AM 被 popo5201 編輯.
舊 2009-02-13, 08:4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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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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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病人長年臥病在床 尤其是失智病人
這種臨死前的凌遲處決 想死也不能死
照顧病人連自家人都崩潰了
更別提從政府機關請來的一點感情基礎也沒有的居家看護(特別護士)
家屬能喘口氣嗎?
 
舊 2009-02-13, 09:0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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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離線中  
popo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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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政府補助一年之內可以讓民眾申請十四到二十一天

政府都只是有限負擔,其法令卻叫親屬無限負擔。
舊 2009-02-13, 09:0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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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我覺的這個案例個人認為並不適合拿來討論安樂死

因為它沒有死者本人的意願

個人讚成自願性的安樂死

若僅是因為家屬的辛苦就否決了長輩的生存

試想,今天如果生出了先天性殘障的小朋友,那是不是也可以在生下來後進行安樂死?


如果今天法令同意像急救模式,讓人可事先選擇是否進行急救

讓自己決定如果符合某些條件時,家屬可進行安樂死,那我會選擇簽下去
舊 2009-02-13, 09:4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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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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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引用:
作者diadiadd
我覺的這個案例個人認為並不適合拿來討論安樂死

因為它沒有死者本人的意願

個人讚成自願性的安樂死

若僅是因為家屬的辛苦就否決了長輩的生存

試想,今天如果生出了先天性殘障的小朋友,那是不是也可以在生下來後進行安樂死?


如果今天法令同意像急救模式,讓人可事先選擇是否進行急救

讓自己決定如果符合某些條件時,家屬可進行安樂死,那我會選擇簽下去


當植物人無法表達意願時,誰決定他的生存權?

當病入膏肓老人無法自理生活,堅決不安樂死
你可以很容易判定他有生存權
但誰照顧?
不必照顧的人都會主張其親屬應負擔責任,當出嘴巴的好人容易。

年輕人有生存權,但大環境被解雇長期找不到工作,政府只給6個月失業救助金
失業時間再拖久致生活困頓,偏偏又有個天性殘障的小朋友,則生下來請你照顧他的生存權,可嗎?

如果你辦得到,願意承擔所有照顧責任,自然有權決定別人的生存權。

此文章於 2009-02-13 10:21 AM 被 popo5201 編輯.
舊 2009-02-13, 10:1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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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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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健保是設計來照顧人民健康的
但年年喊虧,一再減少醫藥給付,提高保費收入

任何醫療資源都有限,當一個人必須長期大量照顧另一個人,消耗的體力、金錢若遠超過個人負擔,則別人不准其安樂死時,是否對健康的人不公平?

有能力誰都想與人為善!
舊 2009-02-13, 10:5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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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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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有空討論這種議題前,最好先看自己有沒做好準備。
若萬一遭遇意外,醫護人員進行急救、插管,有可能會造成:1. 救活一個人、或2. 只留下能呼吸心跳的一條命。
有衡量過自己要不要接受插管急救嗎?願意為一線生機,去冒可能成為植物人的風險嗎?有簽過拒絕急救聲明嗎?有辦法讓醫護人員知道自己拒絕急救的意願嗎?
如果自己還沒想好這些問題,做好決定,一味去討論別人、別家的問題,那只是殺時間而已。
舊 2009-02-13, 11:0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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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離線中  
yaohoung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我還剩幾天
我能夠活下嗎?
我可以活下去嗎?
我還能夠活下去嗎?
我還有資格活下去嗎?
舊 2009-02-13, 11:2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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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離線中  
popo52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引用:
作者paulchu
有空討論這種議題前,最好先看自己有沒做好準備。
若萬一遭遇意外,醫護人員進行急救、插管,有可能會造成:1. 救活一個人、或2. 只留下能呼吸心跳的一條命。
有衡量過自己要不要接受插管急救嗎?願意為一線生機,去冒可能成為植物人的風險嗎?有簽過拒絕急救聲明嗎?有辦法讓醫護人員知道自己拒絕急救的意願嗎?
如果自己還沒想好這些問題,做好決定,一味去討論別人、別家的問題,那只是殺時間而已。


社會有各式各樣的生命現象
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有現象就可討論。

此文章於 2009-02-13 11:25 AM 被 popo5201 編輯.
舊 2009-02-13, 11:2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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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woo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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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5
當然不能安樂死!

死了,醫生就沒錢賺

還有藥品,器材,看護

一個半死的人可以養活很多活人的!

至於家屬,就當作做功德。
舊 2009-02-13, 11:3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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