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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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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依諷「偷人還要博同情」
伊能靜與黃維德十指緊扣逛街的照片,和前總統陳水扁高舉手銬兩種畫面,分別在演藝圈和政壇發酵,卻同一天在政壇與演藝圈上演。向來直言敢說的李明依在部落格中以「兩個誇張的人」為題,暗諷兩人價值觀混淆且「病得不輕」,李明依昨天說:「他們已經混淆社會價值觀了。」
李明依曾在部落格上以「一個虛張聲勢又愛炒作自己的明星媽媽」,暗諷伊能靜拿兒子哈利炒新聞,這回伊黃牽手逛大街的照片被媒體登出,同一天,政壇又爆發前總統陳水扁遭聲押,讓曾走上街頭為藍營拉選票的李明依就在部落格上寫道:「一個是和情人大街上牽手,一個是撐高舉起被銬的雙手,這兩個畫面…這兩個人…人心… 真是病得不輕!」 李明依又寫:「人終究不是神,是人都會犯錯!但不為自己犯的錯道歉,反倒是一再的為自己的錯誤示範硬ㄠ辯解…唉…有夫之婦偷了人還想要大家的同情,前元首拿了銀子還想要社會的尊敬,人心,真的病得不輕。」 對於庾澄慶連日來保持沉默,李明依昨嘆了口氣說:「這種事只能讓他自己面對了,就讓他自己處理吧,我只是感慨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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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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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李明依也不是個...
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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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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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都只會貼文沒自己的看法啊?
「一個虛張聲勢又愛炒作自己的貼文者」 「一個是和情人大街上牽手,一個是用雙手拼命在七八區貼文,這兩個畫面…這兩個人…人心… 真是病得不輕!」 「人終究不是神,是人都會犯錯!但不為自己犯的錯道歉,反倒是一再的為自己的錯誤一貼再貼…唉…有夫之婦偷了人還想要大家的同情,只貼帖子不發表意見還想要社會的尊敬,人心,真的病得不輕。」 「這種事只能讓他自己面對了,就讓他自己處理吧,我只是感慨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 此文章於 2008-11-20 11:58 PM 被 李麥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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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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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舉止有更高一層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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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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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我倒不覺得耶 除非是犯那種殺人放火的罪惡,不然公眾人物也是人,不犯錯才怪 況且難道你我的私生活就比伊能靜或是Paris來的乾淨? 跟偷人丈夫或是胡搞瞎搞比,我倒是覺得幹了這些事卻還硬凹或是裝可憐,還比較可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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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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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不肯針對題目來討論
卻只會以踢館為樂的 多少都有辛尼可的傾向 還是找個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比較好 找出辛尼可的原因徹底治療為宜 莫非這跟被停權有關? 還是別人怎麼可以找到不錯的偷情對象? 真是辛尼可呀! ![]() 此文章於 2008-11-21 12:33 AM 被 田宮千穗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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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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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夥計說 老哥你跟這種人認真 你就先輸了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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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大鵰村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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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都很亂啦!!!
只有我是清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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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大同之家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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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呀 阿宅兄每次都輕輕的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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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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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的部落格不是說 ~與其兩個人痛苦不如四個人幸福
偷吃就偷吃嘛 但是這種事可以離婚再說 離婚了~誰管你幹 嘛 什麼都是以幸福就好 沒有一點肩上的責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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