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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未知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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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扯鈴還扯XXD~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更新日期:2008/10/06 04:09
〔記者王珮華、洪敏隆/台北報導〕網拍交易為取得買家信賴,並節省運費,不少人選擇在捷運站面交。網拍賣家李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日前在捷運台北車站與市府站和買家面交時,被站務人員制止,警告不能從事「商業行為」,否則可罰款一千五百元。李先生表示,他並不是在現場叫賣、兜售,也未影響乘客進出,捷運公司太不近人情。 捷運的快速便利,是大台北民眾重要交通工具。由於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十五分鐘,逾時者也只要再繳交單程票價最低的二十元即可,對於利用下班或午休時間取貨的上班族網拍買家尤其便利。大部分時候是一方在站內,一方在站外,隔著閘門交易;或是雙方都約好在捷運站內某處不出站面交,省下一筆運費。 視為「商業行為」 李姓賣家指出,多年來大多與買家約在捷運站面交,由於居住在外縣市,一週往返台北一次,他經常搭捷運一站站交貨,買家也覺得很方便,但近一個月來,時常遭捷運站務人員制止。 李姓賣家反駁指出,他只是藉由捷運站約定取貨,買方拿了東西清點完畢就走,面交地點也避開人來人往的閘道口,「只是單純的交付行為,捷運公司有必要管到這麼細嗎」?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按照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可以在捷運車上或站區內有商業行為」,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可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鍰。不過,北捷官員也表示,雖在車站內進行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且都有監視器錄下交易行為,但因買賣雙方都會有默契表示是朋友,假稱「還東西」、「借錢」等,因此很難告發,所以從捷運營運以來,都是用勸導方式,尚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捷運公司統計,捷運同站進出比率約是千分之一,若以每天平均一百二十萬人次運量計算,每天約有一千二百人次同站進出,扣除進站接人或臨時取消行程等狀況,每天在捷運車站進行網拍交易的人數的確不少。 捷運公司加強取締網拍面交行為,網友提供「教戰守則」指出,面交盡量不要約在收票口處,更不要白目地在站務人員面前交易;交貨與交錢盡可能間隔幾分鐘,請買家事前準備好零錢,務必儘快完成交易;若被盤問,可說是託人帶東西給朋友,順便還錢;不然就利用廁所在站內的機會,押證件進去上廁所,到月台上交易相對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6/78/174qz.html ----- 以前在捷運面交都沒事. 現在卻變有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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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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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現在已經沒有什麼反對的聲音了!
他們愛怎樣做就怎樣做, 連最近很多有關消費者權利的事件都看不到"消基會"的蹤影! 自求多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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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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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條擾民的法規..........說是攤販怕阻礙通行還說過去.........現在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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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 AMD Sempron 2500+ 主機板 : 偉格準系統 EQ3801GD 記憶體 : Transcend 1G DDR333 X 2 硬碟 : Seagate 80G/7200r 燒錄機 : Pioneer A06 顯示卡 : MSI NX6800GT TD-256 音效卡 : 內建音效 電源供應器 : 海韻 250W 顯示器:ViewSonic VX910 鍵盤:ViewSonic KP202 滑鼠:ViewSonic MC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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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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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查票會人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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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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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好
賣方想多賺點,坐免費的車回去 以如廁之便,暗搞交易,這真得說不過去 自身行為都不用檢討嗎? 此文章於 2008-10-06 01:49 P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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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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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捷運是花我們納稅人的錢建的,不是捷運公司自己花的錢
就算要新增規定也是先問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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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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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面交喔
好吧 那我就勉為其難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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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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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一點應該還 ok 吧 !?
自從上一次有人貼過類似的新聞後...我還是有在捷運站面交了幾次...倒是沒啥問題... 不過有一次去面交繪圖板...雖然離服務台有一小段距離...因為介紹了一下內容�**棤陲K聊了幾句...聊著聊著就忘了要注意站務人員的行蹤... 現在想想還真是捏了把冷汗...雖然說當初閒聊的感覺很像朋友在哈拉... ![]() PS . 如果把錢放在信封內...一手交信封...一手交貨品...站務人員應該沒理由強制檢查信封內裝什麼吧 !? (雖然這樣是鑽漏洞 )此文章於 2008-10-06 02:13 P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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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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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消基會有時實在讓人覺得.... 有一次消基會雜誌的題目是:餐廳裡的蝦子是不是含硼砂? 有做菜的人就知道,品質好的蝦都有濃厚蝦味,如果是用活蝦所做,就會又Q又有濃厚蝦味.但餐廳裡的蝦子常常好像塑膠蝦,徒具蝦型沒有蝦味.消基會就針對這做了題目. 他的方法是抽一些餐廳點蝦子驗硼砂,驗過沒有,於是就宣佈無此疑慮. 不加硼砂總可以加其它防腐劑吧!正常蝦子哪是那樣啊!無味蝦的原因究竟為何?但消基會的文章就是消費者想太多,他們驗過無問題的模樣,根本沒有追根究底的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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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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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唸法律的~
請問他們這樣做,有法源依據嗎? 可以隨便定罰則! 那我也開一家餐廳,不准客人進來看一看沒消費就走(捷運上面交沒出站),否則,罰款一百萬, 或不准客人放屁(捷運上吃東西),否則,因影響餐廳(捷運)衛生,罰款一千萬, 請問可以這樣做嗎? 這樣是違憲吧!違反人民的自由權! 不能喝水,也有問題。 如果有腎毒患者,因長時間搭捷運,沒喝到水,滲透壓太高 死掉,那算自己倒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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