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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
政治區是發言不用負責區?

雖說政治區是提供給大家一個討論政治的討論區

政治為眾人之事,理性的討論也可以讓大家聚集共識

但現政治區,充滿無聊謾罵,幾個帳號更是謾罵的亂七八糟,好像說話不用負責

ip在站方是可以檢查的,另外政治區也是公開版面,難道真的可以放任這樣的事情

且政治區禁止檢舉,請問是否站方就是要讓某些帳號無止盡的謾罵下去?

PCDVD是個不錯的地方,站長您也很辛苦

但個人覺得,不特定觀閱者應享有不被無聊謾罵佔滿版面的權利,這樣只會助長劣幣驅逐良幣

麻煩站長了,希望可以將那些無聊謾罵的帳號及ip,"永久趕出PCDVD"

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版面,感激不盡
     
      

此文章於 2008-02-26 12:09 PM 被 alex0 編輯.
舊 2008-02-26, 12:0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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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0離線中  
amd21456
Regular Member
 
amd2145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不要老是喜歡往垃圾場跑
在來嫌垃圾臭
 
舊 2008-02-26, 12:3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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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離線中  
Vell-os T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Vellos星
文章: 0
政治區可以看到台灣人的民主素養
很好玩的
舊 2008-02-26, 01:0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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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l-os T0離線中  
visionary_pc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81
我猜站大設立政治區的目的,是提供大家對政治人物或事項發洩情緒、暢所欲言而不用負責的管道

因此禁止檢舉是給大家一個方便,但沒人管的下場就是被某些特定帳號把持,久而久之就形同是垃圾區了

再者站大好像很忙、對政治好像也很厭惡,若允許政治區的檢舉功能,可能站大就沒時間做別的事、甚至被政治區氣炸了

總之這是站大的政策,也是民主制度下一種包容性的展現,要怪只能怪某些缺乏民主素養的同胞濫用站大給的方便

若你是受害者,走法律途徑可能比較有效,因為台灣的檢察官似乎認定網路虛擬身份是真實身份的延伸,通常都會受理
舊 2008-02-26, 04:0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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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ary_pcdvd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對網路上的虛擬id來說,公然侮辱還是可以成立的,不要隨便亂罵比較好...
舊 2008-02-26, 04:1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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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9ball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512
駭客任務有說過
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的我....

政治魔人是殺不完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2-26, 07:0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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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all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引用:
作者luym0001
對網路上的虛擬id來說,公然侮辱還是可以成立的,不要隨便亂罵比較好...


其實這點我覺得....
對於某些想開分身來亂的人....

還真的有點難以評斷.

如果有個傢伙開了 200 個分身, 其中一個分身跟別人互罵, 兩邊互告公然侮辱.
請問大家..
1. 這個人用了 1/200 的身分去罵人, 要受到的處罰是 1/200 還是 1 ?

2. 別人罵了這個人的 1/200 的身分, 請問別人要受到 1/200 的處罰還是 1 ?
舊 2008-02-26, 07:4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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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chalice
Senior Member
 
chali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425
引用:
作者chlang
如果有個傢伙開了 200 個分身, 其中一個分身跟別人互罵, 兩邊互告公然侮辱.
請問大家..
1. 這個人用了 1/200 的身分去罵人, 要受到的處罰是 1/200 還是 1 ?

2. 別人罵了這個人的 1/200 的身分, 請問別人要受到 1/200 的處罰還是 1 ?

沒這麼複雜吧!
若真有這糾紛,告上法院也是針對罵人那個ID來處理

前一陣子才一個判決下來,法官認為「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
所以對著人家暱稱漫罵是會挨告的

罵網友死蟾蜍 女F4前團長判賠
__________________
燦坤會員卡號:36425622  (電話區碼 04 )
舊 2008-02-26, 08:0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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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lice離線中  
hareluya65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Vell-os T0
政治區可以看到台灣人的民主素養
很好玩的


就我的感覺是在垃圾區有素養的人太少太少太少太少了
套一句垃圾版的名言
嫌垃圾區髒就不要去垃圾區發言

反正現在的垃圾區就是被一群垃圾佔據的區域
偶爾去丟丟他們垃圾就好
不用太深入跟他們計較。
舊 2008-02-26, 08:1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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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eluya6510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引用:
作者chalice
沒這麼複雜吧!
若真有這糾紛,告上法院也是針對罵人那個ID來處理

前一陣子才一個判決下來,法官認為「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
所以對著人家暱稱漫罵是會挨告的

罵網友死蟾蜍 女F4前團長判賠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f_ART_ID=111307)


這樣講好了, 假設某甲有兩百個分身, 其中一個分身A跟另外一個網友乙起了衝突互相叫罵.

等到這個事件結束後, 除了法院判決之外.

可能其他的網友腦袋會想著:

A 跟 乙都是沒水準的人. 叫罵還鬧到上法庭.
幸好網路上面還有 B, C, D 等有水準的人在 (其實那些還是某甲的分身)

當然, 網友乙就不是這樣了, 因為沒有分身, 除了離開之外, 就只有另外申請新的帳號.

結論呢 ? 開分身絕對有利, 開越多的話越好.

(XD... 講到這邊, 才想起來自己還沒開分身.... 以後不敢跟別人吵架了)
舊 2008-02-27, 01:5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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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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