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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Lightbulb 欠別人人情的情形下,怎麼還比較好??

以下文章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假設:

A君因一時糊塗跟地下錢莊借10萬元,後來連本帶利欠地下錢莊50萬元
不得以才開口跟B敘說被地下錢莊討債的事情要B君幫助他,後來B君答應A借50萬元還債



(一)
事情過後A很感恩B,雖然欠B的50萬元本金跟利息都還沒還
在感恩的心態、自己經濟能力有辦法負擔下,平常跟B相處的時候
出去吃東西都是A出錢,B到A家中做客的時候,A都熱心的招待B
甚至挪出空間要B可以在這過夜 or 住下來

但是A認為人情沒必要欠一輩子,A對B的好有次數限制
幾次之後雖然欠B的本金跟利息還是沒還,但是A認為欠B的人情已經還完了
B會給A帶來生活上的不方便(畢竟對A來講B是外人),因此就設計B跟C一起在外面租房子

平常跟相處的時候,A覺得可以跟B平起平坐,所以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
A都理直氣壯的跟B吵、跟B大小聲,就連B跟A要錢的時候
A就跟B講:〔有錢早就還你了,現在我就是沒錢!.......〕
就這樣子理直氣壯的跟B吵,A感恩B感恩到最後只剩下用嘴巴講講而已!

在A的觀念裡:當初是B在自己的自由意思下願意要幫助我的
如果B當時自己不答應,就不會有後面這些問題了!


這些觀念A也講給B聽過



(二)
事情過後A很感恩B
雖然欠B的50萬元本金跟利息都還沒還,但是A認為欠人錢永遠都比人家矮一截
在感恩的心態、自己經濟能力有辦法負擔下,平常跟B相處的時候
A都把他當成自己家人看待,出去吃東西都是A出錢
B到A家中做客的時候,A都熱心的招待B

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A認為自己比人家矮一截、欠人家的人情
所以就讓他3分跟B好好談,就連B跟A要錢的時候
A就跟B道歉說:〔抱歉!因為目前手頭緊.......〕,身份放軟跟B好好談

在A的觀念裡:在還沒還錢的情況下,欠人錢永遠都比人家矮一截
再加上B幫助過我,是我的大恩人,除非B惡意找麻煩,不然不能對他沒禮貌
未來欠B的錢還清後,還要感恩1分,因為B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幫助我


這些觀念A也講給B聽過




============================
第一種情況會讓B覺得當初怎麼那麼笨幫助A,感覺被騙了
A欠人錢還敢這麼理直氣壯,這種人不值得幫助他

第二種情況會讓B覺得幫助A真值得
會飲水思源的這種朋友值得交、值得幫助

第一種情況A佔上風、B受委曲;第二種情況A受委曲、B佔上風


在下因為家庭教育的關係,所以是選第二種的
但是有遇過第一種 "欠人錢還敢這麼理直氣壯" 的朋友
所以不知道是我的觀念錯誤?還是我朋友的觀念錯誤?

別人幫助過你,你欠別人人情的情形下,選第一種好??還是選第二種好??
     
      

此文章於 2008-02-10 02:34 PM 被 Happy_123 編輯.
舊 2008-02-10, 02:3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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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123離線中  
yang7380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4
除非是富家子弟不在乎錢不然50萬不是小數目為了錢再好的朋友最後都會反目成仇不要說啥人情了錢沒還心理總是有疙撘在
 
舊 2008-02-10, 03:3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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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7380離線中  
橘右京
Major Member
 
橘右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9
可見這世上好人還是很多的,
嗯,借我50萬吧,好人!
(伸手的圖跑去哪裡了?)
舊 2008-02-10, 04:4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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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右京離線中  
sioudo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用身體還.......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舊 2008-02-10, 04:4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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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udon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當然是第二種.............有第一種觀念的人跟本不值得深交

*以下的「你」為第三人稱代名詞

人情債難還就在這,50萬根本不是小數目(富人除外),人家借你錢來贖你的命......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是請請客招待一下就可以解決的......再怎麼說別人是(救你)不是借你錢給你happy的。

沒錯!唯一能抵銷人情的方法只有一個......「換你救他的命」

但是一定會有人說錢還完就沒事了,其實不然,錢還完了是沒錯,但是別人情義出手相救的恩情你要怎麼還呢?????50萬並不是那個時間點每個人都肯借的。


在下就有遇到過第一種人......現在恩情根本不值錢.....借錢時是一個樣....要他還錢又是另一副嘴臉。現在債務人好像都比債權人地位還要高。
舊 2008-02-10, 05:0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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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PC3345678
Junior Member
 
PC33456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811
肉....

體....
舊 2008-02-10, 05:1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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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3345678離線中  
zick.char
Advance Member
 
zick.ch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二)怎麼少了B到A家中住的那段?

總之,我覺得一切還是要看實際情況,要自己實際去了解
這種也跟家務事差不多了
舊 2008-02-10, 06:2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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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離線中  
filklup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守護你媽媽
文章: 496
當然是第二種

這很簡單,把對方角色倒過來想就知道了
舊 2008-02-10, 06:2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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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klupr離線中  
13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如果A確實有計劃的在按時償還金錢.那理直氣壯沒甚麼問題.也不用感甚麼恩.
B只是借錢給A,不是送錢給A.
要感恩-->訂個還錢日期.其他都是廢話.

這年頭的人伸手開口借錢像阿貝,要還錢時死皮賴臉活像龜孫子.
能不借最好!!!要借一定 立借據 蓋印章手印 寫的清清楚楚.以後耍賴直接上法院.
做好人切記不要做凱子!!!學習保護自己~
幫助人還得鬱悶煩惱錢到底拿得回來還拿不回來~..........
這個B肯定沒有立借據. 超字輩的好人! 唉~_~
這個A賴著不還錢.廢話一堆.應該丟到海裡或埋到深山去.
今天如果是我欠B 500K,我會每個月按時還20~30K.絕不拖延廢話一堆.讓B煩惱鬱悶.

此文章於 2008-02-10 07:03 PM 被 13F 編輯.
舊 2008-02-10, 07:0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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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離線中  
jam625
Advance Member
 
jam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個人覺得啦
50萬對我們平常百姓來說
是一筆大數目了

而且今天重點不是他借人50萬
而是他救了朋友一命
一命的價值遠大於50萬

再者
如果受惠的友人還要在那邊考慮自己要選一還是選二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人就不值得救了
舊 2008-02-10, 07:1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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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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