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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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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情說愛五年 傻妞不識枕邊人
【中時電子報 】
鐘武達/彰化報導 男子張慶明十多年前與何姓女子同居,何女買車給他,兩人分手後,八十七年張慶明將車過戶到不知情的梁女名下。八年後,「車主」梁女接到該車的交通違規罰單,才知名下有車,滿頭霧水,最後報警追查,竟然查無「張慶明」此人。警方感嘆說,這兩個女人還真迷糊。 彰化警分局最近受理一名梁姓女子報案,指稱一年多前,有一名于姓女子駕車違規被開罰單,當監理單位把罰單寄到她手中,她才知道名下竟然有輛車。 因為她實際上並沒有該輛車,也不曾見過,擔心權益受損,於是向監理單位申訴,卻都被駁回,只好具狀控告于姓女子涉嫌偽造文書。 男耍兩女 偽造文書添謎情 警方受理報案後,立即以「以車追人」方式展開調查,才赫然發現,這起案件中的兩名女主角,竟然都很迷糊,不僅梁姓女子迷糊到七年來都不知道名下有一輛車子;該車的原車主何姓女子,更是跟一名冒名的男子同居了四、五年,卻還不知道他的真實身分。 警方調查發現,梁姓女子名下的車輛,是何姓女子在十多年以前,與自稱張慶明的男子同居時,以自己的名字登記買來送給張慶明的。民國八十七年兩人分手,車子就送給張慶明,卻沒想到,張慶明竟然偷偷把車子過戶到不知情、也互不認識的梁姓女子名下。 幽靈車跟七年 被罰單嚇醒 就這樣,梁姓女子從一開始,因為不知道自己曾經擁有這麼一輛車,所以當每年監理單位寄來燃料稅、牌照稅等通知,她也都不當一回事,直覺是監理單位搞錯。 直到一年多以前,梁姓女子又接到監理單位的一張罰單,還是那輛車,梁姓女子才越想越不對勁。 尤其是,到後來更有執行單位強制催繳,她才感覺到事態真的嚴重,才控告在罰單上簽名的于姓女子偽造文書。 警方說,這起偽造文書案中的男主角,經查根本是「沒有這個人」,加上據查證,引發這起官司的該輛自小客車,也已經註銷牌照、不知去向,所以整個案情的偵辦實在相當棘手。 -------------------- 這才叫壞人,真該叫他來幫我們開釋開釋 ![]() 此文章於 2006-03-15 08:13 PM 被 qqqme82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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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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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聊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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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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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的新聞了
DELAY太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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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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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2樓g500的挖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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