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yfinternationa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2
Thumbs up 酒駕重罰 民眾15萬 軍人20萬

有鑑於酒駕問題日益嚴重,現況卻出現「喝越多罰越少」的爭議,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酒駕罰鍰;一般民眾從現行的最高三萬元提高至十五萬元,現役軍人則從最高十萬元提高至廿萬元。

 為達到有效嚇阻作用,原本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三選一」的裁罰制度,也增加到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也就是說,酒駕者除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外,也可能要罰錢,避免有人以服刑來規避罰金,服完期後繼續再犯。

 欠缺完整嚇阻制度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台灣社會酒駕問題嚴重,且逐年增加,逐年蟬聯駕駛人十大肇事原因的榜首,已危害到民眾與行車的安全,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但因國內沒有一套完整的嚇阻制度,才無法有效遏止酒駕問題。

 按照現行法規訂,酒測值在零點二五至零點五五之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鍰,但如酒駕超過零點五五以上,依《刑法》論處,最高卻只有三萬元,明顯發生「喝越多罰越少」的不合理現象。

 有鑑於此,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大幅提高違規酒駕者罰鍰,由三萬元以下,提高至十五萬元以下。

 可被判刑還要罰錢

 新法並增加法官的裁量權,讓法官可以運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還可再加罰金,盼提高懲罰的刑度,來嚇阻酒駕者。

 謝國樑原有意增加累犯的刑度,酒駕達三次以上者處六個月至三年的徒刑,但因三次的認定有實務上的困難,並引起累犯與連續犯的爭議,造成不必要的衝突與混亂,未列入此次修法。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也配合修法,將現役軍人違規酒駕者,罰鍰由十萬元以下,提高至二十萬元以下。另致人於死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十分認同這樣做了,非常好!! 誰叫台灣有個非常不好不好的酒國文化,明知要開車的人要卻偏要愛喝酒,為了避免發生悲劇重罰是應該的 , 乖乖的順服吧...沒辦法,這是台灣人愛喝酒自找的後果!!
     
      
舊 2007-12-19, 09:45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finternational離線中  
g930j019
Regular Member
 
g930j0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人人都打狗的城市
文章: 74
罰越高越好ㄚ
我想罰重金新制的第一天
被媒體拍到被抓的第一個人,一定又會在那邊哭腰
說時機歹歹我沒那麼多錢,一些五四三的藉口都有
最好是酒駕連車一起充公法拍
 
舊 2007-12-19, 10:11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930j019離線中  
g930j019
Regular Member
 
g930j0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人人都打狗的城市
文章: 74
罰越高越好ㄚ
我想罰重金新制的第一天
被媒體拍到被抓的第一個人,一定又會在那邊哭腰
說時機歹歹我沒那麼多錢,一些五四三的藉口都有
最好是酒駕連車一起充公法拍
舊 2007-12-19, 10:55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930j019離線中  
erhu5432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294
最好再加上吊銷駕照,重考時筆試沒100不算過,好好把規則背一背...

讓他們狠狠受一次教訓
舊 2007-12-19, 11:21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hu54321離線中  
dahone
Master Member
 
daho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覺得還不夠重,應該是第一次就吊照一年並罰20萬,
第二次就車輛沒收並罰30萬,
第三次就關個一個月並罰50萬,
這種看看還有多少人敢酒駕!
這次立委選舉誰能支持這種法案就投給誰!
舊 2007-12-19, 11:21 A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hone離線中  
AdaHsu
Major Member
 
Ada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98
今天水果報有提到各國對酒駕的罰則,最重的... 其實是死刑... ( 不知道真假,但是好羨慕 ) ...

其實罰錢幹嘛?捉到直接關起來比較快,除了不得特赦、假釋等減刑外,獄中生活費全部都要自己付!

1. 酒駕捉到依檢測值等級關上 1, 3, 5 年
2. 發生意外關 10 年
3. 造成傷害關 20 年
4. 致死... 關 30 年...
舊 2007-12-19, 11:22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aHsu離線中  
林小開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94
這裡也有討論喔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63718

還是老話:
重刑比較有用,50年徒刑。
另外還是強烈建議引進鞭刑!不要十五萬了,十五鞭!
舊 2007-12-19, 11:44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林小開離線中  
carlosche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做錯事,一律判死刑,要法律幹嘛?
舊 2007-12-19, 11:55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loschen離線中  
allen2002
Senior Member
 
allen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化學毒品添加物王國
文章: 1,215
這樣對很多人來說, 還是輕罰吧!
__________________
You dropped 150 grand on a fucking education
you could have got for $1.50 in late charges at the public library.
(From: Good Will Hunting)

再好的制度,到人的手上,都會朝最壞的狀況而去。
舊 2007-12-19, 11:59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len2002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carloschen
做錯事,一律判死刑,要法律幹嘛?


同意,如果重刑能解決問題,那國家培育殺手就好了
犯罪者當場處以極刑,以儆傚尤
我可不希望在上位者以恐懼治國

此文章於 2007-12-19 12:05 PM 被 willism 編輯.
舊 2007-12-19, 12:03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illism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0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