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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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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工作『兩倍工資』調查報告
之前剛好有接受調查報告的網頁
不知道OP了沒? 國定假日工作『兩倍工資』調查報告 消失的國定假日工作『兩倍工資』! 調查顯示:雇主普遍違法、官方坐視違法、勞方低度認識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國定假日工資調查] 勞基法明訂的國定假日工作2倍工資究竟是否落實?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於中秋節前夕,針 對「國定假日工作兩倍工資的問題與落實」議題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勞 基法中明訂之國定假日工作兩倍薪資落實面上,存在嚴重的「雇主普遍違法、官方坐視 違法、勞方低度認識」的現象! 勞工因此損失的利益每人每年超過一萬元以上。九五聯盟要求行政院勞委會應敦促企業 在九月份的中秋節、教師節,及日後的各個勞工國定假日,須依法給予員工2倍工資,以 落實勞工法定休假權益。 九五聯盟指出,依據勞基法第37, 39條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元旦、元旦隔 日、過年年假(除夕到初三)、二二八紀念日、青年節 、婦幼節 、清明節、勞動節日 、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雙十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共 19天,都是勞工(含打工族)的法定休假日(不同於公務員、教師僅有11天國定假日) ,依法當天打工族上班老闆要給2倍薪資,月薪工作者上班老闆該月要多加發1天薪水 。日前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藍福良處長亦證實此點,表示「若有少了休假,歡迎來向官方 申訴」。 舉例而言,9月底有兩天勞工國定假日,9/25是中秋節,9/28是教師節,依法如果原本時 薪是95元,在這兩天打工的話時薪應為190元。假如是領月薪的,在國定假日多上2天班 ,那個月就該領(30+2天)的薪水。 為了要探索雇主究竟有無落實此等規定,以及勞工是否認識自身權益,九五聯盟於9月20 日至24日五天期間,透過網路問卷調查「國定假日,你工作有拿到2倍薪水嗎」問卷調查 。 近70 %打工族未領取過兩倍假日工資 調查結果顯示:高達68.31 %領取時薪的受訪者表示從未領取過兩倍假日工資,26.76 %的 部分打工族(領取時薪)曾領取過兩倍假日工資,然而一半以上假日仍然未曾領取到兩倍假 日工資,僅不到5%打工族表示超過一半以上假日曾領取兩倍薪資;完全依法給予打工族假 日工資的雇主則完全不存在! 3-1領時薪者有無拿到兩倍工資? 比例 都沒有拿到 68.31 % 一半以上沒拿到 26.76 % 一半以上有拿到 4.93 % 都有拿到 0 3-2領月薪者有無拿到兩倍工資? 比例 都沒有拿到 92.68 % 一半以上沒拿到 7.32 % 一半以上有拿到 0 都有拿到 0 另外,在詢問到個別國定假日打工是否能取得2倍薪資時,其中聲明在「光復節、蔣公誕 辰、國父誕辰、婦幼節(清明節前一日)、教師節、青年節」可領得的比率皆不滿5%;而 最常可領取到的節日是過年年假(除夕到初三),也僅有三成左右。 超過80%勞工不知道國定假日工作可領取兩倍假日工資 86%受訪勞工認為官方應更積極監督落實及宣導 當詢問到勞工自身對權益的認識時,超過80.59 %的勞工,原本根本不知道依法在國定假 日能領取2倍薪資;更有86.92 %的人不知道青年節、婦幼節、教師節、蔣公誕辰、國父誕 辰、行憲紀念日,這幾天也是勞工的法定休假日。當問到官方是否應該更積極地投入資源 監督和宣導勞工權益,有86.42 %的人認為相當應該,有11.52 %的人認為應該。 監督和宣導勞工權益,有86.42 %的人認為相當應該,有11.52 %的人認為應該。 問題6:請問您原本是否知道,上述勞工國定假日時打工,老闆依法都該給2倍薪水? 比例 不知道 80.59 % 知道 19.41 % 問題7:請問您原本是否知道,青年節、婦幼節、教師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 念日,依法這幾天也是勞工的法定休假日,可領薪休假? 比例 不知道 86.92 % 知道 13.08 % 問題8:您認為政府是否應該投入更多資源監督與宣導落實勞工國定假日相關權益? 比例 相當應該 86.42 % 應該 11.52 % 不需要 1.24 % 非常不需要 0.82 % 每人平均一年損失一萬元以上 根據九五聯盟調查計算,月薪工作者多半無法放假、也無法多領薪的「8天國定假日」: 根據九五聯盟調查計算,月薪工作者多半無法放假、也無法多領薪的「8天國定假日」: 「元旦隔日、青年節、婦幼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 導致每位月薪工作者平均一年損失12,902元。以我國目前總體平均月薪約36,490元 (2007.7月行政院主計處資料)計算,換算成時薪推算,每日工作8小時至少可領1,612 (36,490 / 181 x 8)元,一年多了共8天的上班日,儘管不計算1.33倍的法定加班費, 也至少該在既有薪水外,多拿回12,902(1612 x 8)元。就是社會新鮮人薪資較低,每 年也因此少領了將近10,000元的薪水!推算台灣目前有1000萬以上的勞工,這整體勞工 的損失、企業因此非法得來的利潤,一年就達到了1,000億以上! 再者,計算顯示,領時薪的打工族因此受損更危嚴重。打工族這19天國定假日普遍都不 能領薪放假,工作也拿不到法定2倍工資,每位時薪制打工族一年至少損失了14,440 (95元x 8小時 x 19天)元,將近是其一個月的工資!聚沙成塔,那些大量運用打工族 的產業,藉此非法賺取了可觀的利益。 面對這樣普遍違法的情況,九五聯盟表示:「今年九月到年底接下來還有好幾天的國定 假日,包括「中秋節、教師節、雙十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 ,勞委會既然承認這是勞工的法定假日,就要有辦法讓其落實,倘若持續放任企業違法 ,就是助?為孽的瀆職行為,勞委會主委應下台負責。」,另一方面,九五聯盟也向勞工 、打工族呼籲:「倘若國定假日沒拿到2倍工資,歡迎主動向勞委會提出申訴,並且副 本一份給九五聯盟備份。讓勞委會直接知道問題有多嚴重!」 九五聯盟表示:官方和企業對此問題若無具體改善,聯盟日後將持續邀集相關團體和勞 工,商討進一步追討或爭取行動,以落實法定權益。 、打工族呼籲:「倘若國定假日沒拿到2倍工資,歡迎主動向勞委會提出申訴,並且副 本一份給九五聯盟備份。讓勞委會直接知道問題有多嚴重!」 九五聯盟表示:官方和企業對此問題若無具體改善,聯盟日後將持續邀集相關團體和勞 工,商討進一步追討或爭取行動,以落實法定權益。 另外的奇摩新聞 : 中秋上班未補假 雇主須發兩倍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5/51/l5e1.html -- 推薦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申訴專線:0982-121-823 申訴Email:[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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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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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勞委會正名資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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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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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5 您的住址: 黃金梅莉號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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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成本將增五成 郭台銘急見吳儀
本篇文章摘自: 商業周刊第 1035 期 作者:蕭勝鴻 中國新勞動合同法多所保障勞工, 連中國最大企業之一的鴻海集團,都跳出來陳情。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最近急得跳腳,特別親自飛到中國廈門會見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猛批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會讓工廠雞犬不寧。 根據上海台商會前會長葉惠德估計,新法實施後,每名員工的勞動成本將增加五成以上。在中國擁有四十五萬名員工的鴻海集團,堪稱中國最大的企業之一,也難怪郭台銘要親自向吳儀陳情。 早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上海美國商會及二十餘家美資企業曾因對草案不滿,威脅撤資。 此法究竟增加多少雇用成本?葉惠德估計,以上海地區來說,工資成本將增加約四四%,昆山和東莞則增加約四成。同時,基本工時從每週四十二小時減為四十小時,加班費將大幅增加。 為保障勞工,新法亦規定每月加班上限為三十六小時,兩班制的工廠要改為三班制,換句話說,工廠必須聘用更多勞工。 明年一月一日起,雇主每聘用一名勞工,必須繳人民幣五千元(約新台幣二萬二千元)到專戶,預防雇主「落跑」。以一家萬名員工工廠計,一次就要凍結人民幣五千萬元(約新台幣二億二千萬元),影響頗大。且工人因工作場所安全設施不符標準造成傷害,雇主也必須全責負擔其日後生活,「頭家真是歹做,」葉惠德苦笑。 公司規章制度要勞方點頭 究竟「勞動合同法」有那些致命點,使得郭台銘如坐針氈? 「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規章制度須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後,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後由企業與工會平等協商確定,換言之,公司要怎麼經營、獎懲要怎麼設計,不再是老闆可以單獨決定,而是集體協商。如果企業主制定規章違法,員工不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工損害,企業主還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什麼時候台灣才能做到預防顧主落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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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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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做到預防政客落跑 就能做到預防顧主落跑 台灣很多政客是這些人養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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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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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計算日的基準,在這篇報導中,並沒有先列出來
有明顯誤導及打****的成份居多 勞基法是有訂特定假日沒錯,但勞基法同時也有雙週工時的限制 如果依照該工時及特定假日,公司不會是週休二日 所以大多會採公家機關行事曆為參考依據 把一些特定假日調整到週六去,完成所謂的週休二日 可以參考下列資訊 http://www.cpa.gov.tw/cpa2004/mspemis/PICO7773P.html 所以像9/28教師節,一般公司行號是不放假的,所以也就沒有所謂的雙倍薪資問題 報導的基準點是從問卷然後去進行猜測......真是超有效的統計數值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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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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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一堆人開始跑去越南之類設廠
因為大陸勞工意識抬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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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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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工工時雙周84小時,國定假日基本上就跟你說的一樣 只是現在連雙周84小時都能違法了(超時不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能給雙倍簡直是想都不感想 甚至還有更惡劣的 加班費只給原先的時新(勞基法有規定加班費是時新*1.多倍) 國定假日除非是公司排休,不然加扣一天薪水 在台灣,資方過於強勢,政府又過於放縱 導致資方可以嗆聲不爽可以不要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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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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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扎睏 , 喀午明...
要你一天工作12小時 , 講明責任制... , 國定假日要你到公司加班也是責任制... 哪來的兩倍工資 ? 雙週工時數84小時 , 現行都已經破8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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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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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您有走過勞委會申訴管道嗎? 大部份員工會任由資方的壓迫也不走申訴管道的 息事寧人的心態間接造成資方的坐大,不是嗎? 而責任制現況更是資方自行亂解釋法令的情況,不是說責任制就責任制的 責任制可是有規範工作項目且不得超逾84小時的 (以下在別篇有貼過~複製貼上真好用^^) http://labor.hccg.gov.tw/condition/page5-b-1-13.htm 即便是責任制,但也在雙週84小時的規範內,超過仍需計加班費 http://blog.sina.com.tw/8568/articl...68&entryid=2681 (可以參考這篇,有人提到勞委會的說明...) 責任制超時加班部份如果公司有提升薪資一部份固定為補貼,還可以說的過去 責任制...被太多公司老闆給誤用了,說是責任制卻仍強制要有上下班時間,明著壓迫勞工 一昧的責怪,不如詳細的去了解法令並勇於掌握自己的權益才是正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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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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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當幹部有責任制
責任制好處是有獎金 缺點是沒加班費 最後感覺反而沒責任至還比較好 都被雇主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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