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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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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大樓國賠官司打了8年,這樣的國家賠償法有意義嗎
是否只要政府硬要跟你打官司,你就一毛錢都拿不到,或只能接受他開給你的條件跟他和解
雖然政府和人民都有上訴的權利 但8年了這個官司還是沒有完,不知道這種官司可以打多久 此文章於 2007-09-21 10:57 AM 被 色即是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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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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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是大有為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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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阿爾發象限 星際聯邦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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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跟政府伸手要錢 政府沒錢 最後還不是要課更多的稅金來支付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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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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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法同意你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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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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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看新聞
全台倒的64棟裡,台北市只佔一棟,東星也是唯一的一棟 其餘63棟都已經蓋完,有聽說東星的問題比較複雜 住商混合式大樓也有關係的樣子,實際執行並不是那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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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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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
既然台北市願意選擇和解 當初早一點和解 納稅人就不用多花錢 如果不願意和解 想打官司到底 敗訴的話 延遲利息 與 這段期間住戶的住房補助 官司打的越久 納稅人出的越多 我認為台北市沒有做好 損害控制 律師應該都會先估算官司勝算 與時間成本 決定是否上訴到底 或是 選擇和解 但等到8年在做和解的決定 一切都太遲了 不做決定 拖延八年的代價 真的太高了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是納稅人倒楣 選了老馬市長 多花錢就多花 這跟當初馬特拉的捷運一樣 不過那是阿扁當市長 此文章於 2007-09-21 04:05 PM 被 SaSaY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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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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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怕事絕不會把和解放在第一考慮的順位,錢又不是花自己的,花公家的沒在心疼的啦
死公務員心態真要不得 ![]() 提到東興大樓只想到"紅包本"的人留(這位的關係理也理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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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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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大樓這件事是不是告訴我們,以後大樓有問題都可以國賠
那建商可以先跑為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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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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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縣的林肯大郡蓋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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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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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這樣說
大樓有問題 要申請國賠 被拒絕後 要走法院 也要法院判決勝訴 才能國賠 隨便一個問題 法院不太會判決同意 如今台北市政府連敗 一定有理由 另外 建商也負有連代責任 就算申請國賠 政府也可以向建商請求分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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