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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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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政策對於四年前買的分時度假有適用嗎?
剛剛看到這一篇:
假分期真貸款糾紛 消費者可要求停付款 事實上,我在四年前,買了分時度假這個鬼東西 先不管當時是怎麼被蒙了眼睛蒙了心 現在我還有13期的貸款沒有繳 而且這四年來完全沒有用過!再加上原來的那家代理的分時度假"歡樂假期"已經倒了 那我可以根銀行申請停付款嗎? 如果可以的話,那要附上什麼東西呢?要打官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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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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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不是有寫
新機制不能溯及既往 金管會表示,所謂抗辯權機制,也就是說,未來一旦供貨商無法繼續提供商品或服務,只要消費者檢具證明文件,就可不需繳納未繳之各期貸款,此一機制今日正式上路,但提醒民眾,新機制並不能溯及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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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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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對分時度假的了解.你已經用貸款來支付所有金額.所以很抱歉.剩下是你跟銀行的事.
你還是得繳完剩下的13期...因為分時度假並不是非法的吸金.而且"歡樂假期"只是仲介..你 的會費是繳到RCI去..所以無解.. 分時度假的制度.說起來是不錯.但.這是一個有錢又有閑的人才玩的起的遊戲..你要先繳一筆 大的成為會員.每年還要繳一筆小的來維持.買了不使用.就完全是損失.但是一但加入了這個 遊戲.又變的"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然後等你真的出去玩了..在地的分時度假人員.大都會 遊說你:買的等級不好啦.要升級啦...再剝你一次皮..別上當喔.. 其實還沒加入的人要多考慮..以這種金額.但沒有每年出國去玩的人.還是乖乖要去玩時再規 劃住哪裡.怎麼玩...才不會浪費.. 此文章於 2007-07-28 02:36 AM 被 FLY-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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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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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己是明瞭的
就是耍笨再拿出來問一遭 看看有沒有人已經去爭取過了!!! 對於這個比直銷還要差勁的銷售方式及產品 真是要奉勸各位不要跳了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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