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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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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贍養費問題
父親與母親離婚,原本小孩由父親監護,後來母親爭回監護權,並在協議書上載明父親不用給小孩任何贍養費用,請問這樣子的協議是否因有違法律而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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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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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應該是給配偶的
與小孩的養育費用是不同的 父母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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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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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父母約定父(母)親不必給監護人小孩的養育費用
也是違法的嗎? 如果小孩也簽字同意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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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東經:0~180 北緯:0~90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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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http://myweb.hinet.net/home13/singleparent/law/law02.htm
子女生活費用誰來付: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二,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影響。也就是說,離婚後,不管有沒有取得子女的監護權,父母對小孩仍負扶養義務。因此,倘若離婚後,配偶拒絕承擔小孩的教育與生活費用,那麼你〈妳〉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小孩為原告,對小孩的父親或母親起訴要求其負擔。 1.你舉的例子應屬契約內容違反強制(上開1116條之2)規定,無效(民法第71條). 2.有監護關係小孩應屬未成年人(或禁治產<-阿達..),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其對外所為的意思表示(如契約..等),需經監護人同意始生效力;但即使監護人同意--同上. 不曉得有沒有引用錯誤 ,參考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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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慾望城市
文章: 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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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另類的"疑難雜症",但是即使雙方已經說好,也必須符合法律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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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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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生活費的問題
父親說:因為母親沒有工作,又嗜賭如命,但媽媽想要照顧小孩,要爭
取小孩的監護權,他也可以同意,只是小孩必須改從母姓,因為他擔 心媽媽要爭取小孩監護權的目的只是要向他要求小孩的生活費,而且 可能會被媽媽拿去賭。 請問: 1.父親如何確保小孩的生活費確實用在我們小孩身上? 2.如果小孩改從母姓,那生父就可以拒付小孩的生活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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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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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母親沒有工作,又嗜賭如命......上法院怎麼可能爭的到監護權? 至於拒付問題..換個角度來問啦...小孩隨父姓,又跟著父親的話,母親可以拒付撫育費嗎? 既然不愛小孩,就不要生 生了,就好好的撫養疼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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