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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sos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3
真的註定無法在一起嗎?

最近在追求的女孩子告訴我了她心裡的秘密
一位照顧他們家裡的朋友叔叔對他說喜歡她
所以請我不要喜歡她,對方已經離婚了
卻讓我覺得它的叔叔行徑真的很過分
看他私人手機隱私,不許與別人交往...種種
但是她覺得他們家欠那位叔叔許多的人情
所以才不敢談感情。

知道後真的感到非常震驚,無法理解真有這種事情的發生
雖然我們彼此都互相喜歡對方,但是包含上面說的因素
還有他們家裡的某些因素,
阻礙了他不敢放開自己
實在覺得無助。。。。。
覺得自己一直想堅持下去
但是卻又不想傷害她,讓他困擾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建議
哪怕是一點也好,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在這樣的夜裡 想要不流著淚
希望妳告訴我還有再見的機會
難忘的 Heart & Soul
是淚水的果實
舊 2006-11-18, 11:4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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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soso離線中  
執政官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2
人家是童養媳.......
 
舊 2006-11-18, 11:5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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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官離線中  
fyeua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女的有問題吧...

思想上有問題。現在不是什麼父債子還的年代
又不是清朝民初前
人情跟感情都分不清
就算欠債,也只不過是多去工作還債
了不起一輩子工作所得全拿去
難不成還要賠****?那可以去告了。
要不然就去法院宣告破產或是脫離父女關係把繼承權放棄。

這年頭傻瓜還真不少
就算是童養媳,我外婆(96歲了)那個年代,跑掉的也一堆
更何況這年頭,別傻了

你若真想幫她,去翻翻民法。看看有沒有哪條可以處理。
上一些法律類的網站或是到大學法律系留言看看有沒有好心人幫你找法條。
然後,去申請通聯記錄看能否保全簡訊內容
再弄封存證信函給那位大叔
不要等哪天那位大叔獸性大發,發生問題了
那就木已成舟,來不及嚕
舊 2006-11-18, 12:1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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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euan離線中  
fyeua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還有...大叔只是年紀大
老實說啦∼就是老人一個
沒啥好怕
另一個提醒
告誡你朋友,不要單獨跟變態大叔出去
變態大叔如果臨時約在外面,那也要有人陪
最好你就故意常出現給變態大叔看
至於手機如果有威脅的口吻
真的,別客氣。送他存證信函一封。讓他知道有人在"管閒事"。這樣他才會收斂。
一些婦幼協會你也可以打電話去問,他們應該都滿熱心的。
post在這。這著族民比較年輕,恐怕也難給你好的建議。

還有,年紀輕輕別太宿命
很多結果都是自己的選擇造成的
無論好或不好

偶也算大叔,但我不是變態大叔

此文章於 2006-11-18 12:21 PM 被 fyeuan 編輯.
舊 2006-11-18, 12:1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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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euan離線中  
這邊狗腿真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4
為什麼都是大叔的錯?

一個巴掌拍不響
今天樓主你如果看起來很有錢
搞不好你現在就不會發這篇了
我比較傾向是那個女的問題
舊 2006-11-18, 07:1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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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狗腿真多離線中  
眼冒金★
*停權中*
 
眼冒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金星
文章: 12
引用:
作者fyeuan
還有...大叔只是年紀大
老實說啦∼就是老人一個
沒啥好怕
另一個提醒
告誡你朋友,不要單獨跟變態大叔出去
變態大叔如果臨時約在外面,那也要有人陪
最好你就故意常出現給變態大叔看
至於手機如果有威脅的口吻
真的,別客氣。送他存證信函一封。讓他知道有人在"管閒事"。這樣他才會收斂。
一些婦幼協會你也可以打電話去問,他們應該都滿熱心的。
post在這。這著族民比較年輕,恐怕也難給你好的建議。

還有,年紀輕輕別太宿命
很多結果都是自己的選擇造成的
無論好或不好

偶也算大叔,但我不是變態大叔


存證信函...
你要寫什麼?
舊 2006-11-18, 07:2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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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冒金★離線中  
PolyP
Major Member
 
Poly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11
引用:
作者執政官
人家是童養媳.......


說的很直接呀....
不錯不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11-18, 07:4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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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P離線中  
fyeua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寫封簡單的信告知法律,並告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手機簡訊或電話或信件)威脅限制。

引用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或是
第304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何謂脅迫:是表意人受相對人或第三人之不當惡害通知,致心生恐懼。
基本上只要有某些行為產生,加害到他人"自由"並以某些行為言語告知未來將有所不利(惡害通知)讓人"心生恐懼"。就可以中獎了。

發信的用意,在事前告之,怪叔叔的行為有可能犯法。屬於善意告知。
舊 2006-11-18, 08:1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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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euan離線中  
kaorh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5
女孩子自己甘願,有什麼好怨嘆的
即便追到了,若女孩子還是抱著這種想法,會不會變成別人的便宜玩�**棓傶讔翰�
舊 2006-11-18, 09:2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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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rh離線中  
kikisos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3
sorry,可能是我沒說的很清楚讓大家知道
但是礙於女方的隱私我實在不方便講的太明白
我也嘗試過對朋友說,但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拿捏
說話的方法能,才能讓朋友了解我所需要的建議
其實事情比我上述的狀況還要嚴重些

女方說他的叔叔甚至想用自我傷害的方式
來請求女方接受他
我無法理解已經快50歲的人怎麼會有這種行為
他的女兒也已經念高中了,甚至連他叔叔現在還念到博士班
我真的無法相信這種事情的發生

無論喜歡或不喜歡,追求或不追求
只要是朋友有發生這種事怎麼可能坐視不管?
雖然這中間我跟那女孩子溝通了滿多的
鼓勵她該說不的時候就該清楚說不
只有自己能支配自己,之類的鼓勵話語
但是他總是把許多的因素加入一起想
而沒有把整件事情分開來看
讓他自己覺得這輩子是欠對方的
或許他是金牛座吧...
固執在自己的想法裡打轉
雖然我知道他真的想掙脫那個環境
但是卻不被允許...更無力

謝謝大家的建議...
也希望能給我一點點
讓他能認同的觀念與想法的建議
希望能慢慢與他溝通
讓他有比較正確的觀念(希望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
在這樣的夜裡 想要不流著淚
希望妳告訴我還有再見的機會
難忘的 Heart & Soul
是淚水的果實

此文章於 2006-11-18 10:22 PM 被 kikisoso 編輯.
舊 2006-11-18, 10:1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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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sos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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