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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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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抱怨一下,這個問題本來是要發信給 台北市國稅局 詢問的
(https://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ailbox2.jsp), 不過 因為該信箱有下列限制: 【請各位民眾注意:輸入的資料中請勿包含有斜線( / ),單引號( ’ ),反斜線( \ )等特殊字元, 如有須要請以全型字元取代,以免造成資料送出失敗。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我嘗試修改了數次,還是因為『不可包含特殊字元』而被拒絕 ![]() ====================================================== 1. 我想詢問一下,先前被原先服務之私人公司資遣, 資遣所有的所得是否會被視為『收入』,必須要納入個人所得稅裡面申報? 2. 剛剛看了『財政部國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23&ctNode=11175) (首頁 > 認識稅務 > 節稅宣導手冊 > 國稅節稅手冊 >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常見問題 ) 在常見問題中 第W項有提到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與 購屋借款利息扣除兩者之間關係, 我並沒有在其他稅務說明資料上看到,且其計算方式蠻奇怪的, 這兩者屬不同扣除額,怎麼會相互衝突呢?可否提供說明及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3. 另外,我覺得 列舉扣除額 中 『購屋借款利息』 與『房屋租金支出』 完全相衝突並不合理,事實上前半年租貸,後半年購屋繳利息是會發生的, 目前稅法規定為兩者取其高者扣除,若可舉證,是否可以以兩者加總? 4. 利用 國稅局網站寫電子郵件給國稅局,內容不可以附加網址?!(不可包含特殊字元)。 不知道這樣怎麼提出詢問在國稅局網站上看到的資料問題? ====================================================== PS : 我在發信的時候,已經把網址拿掉了 ~_~ 一樣不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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