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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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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法律高手,借錢對方沒準時環還被汙辱嘲笑,是否可走法律途徑?
首先,希望有關看的朋友,可以耐心的看完這篇文章,我國文造詣很差,只能用口述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發生的事情。我們很需要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們這個忙......
我怕大家看不懂,我先分類好了 我朋友 =A 借錢不環者=B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位朋友A,之前借給一位朋友B20萬元,B聲稱要買房子 口頭答應,如果B以前的房子賣掉了,就會把這20萬環給A 但是A在一年後,有了經濟上的麻煩,所以希望B能夠在每個月固定的日期匯入固定的戶頭4萬元,B也答應了。但是 問題來了,B往往沒有準時環,都是超過個兩天三天,到後來會來個半個月沒環,結果A有點不高興,發簡訊去跟她說,她不守信用,背信忘義。結果B馬上火大說,是A先不守信先,當初說好要賣房子才環,A也答應了,怎能先要求環錢呢? 不過我是認為,A借錢給B,經濟有困難,要求先償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何況B也答應會在每個月固定日子匯款,但是沒有一次準時,很多次都是我們提醒他才會拖拖拉拉的環。 結果B就開始用簡訊用嘲諷的方式,說我朋友不守信用啊,然後認為A經濟狀況很好,借給B有什麼關係,這麼急??還說環給A錢後,以後我們就沒瓜隔了。 結果A打電話給B,都不接,就是一連串的簡訊 B還嘲笑A說,他終於知道A之前的情人為什麼會離開他了,都是因為A的個性 B後來還說,既然A說他被信忘義,那就當到底,最後的錢不肯環了。 B後來用電話半夜騷擾A A終於忍不下這口氣,認為為什麼借錢給人,還要被汙辱嘲笑,發簡訊告訴B要告他,給存正信函 B還簡訊回,好怕好怕,我好怕,求求妳別這樣 最後A決定要告B,順便跟B說,以前B和A借的東西,A現在想要拿回來 B竟然說,妳自己來拿,妳都不來拿,我都沒跟妳收保管費就不夠了 天啊,跟人借東西,還要收保管費??什麼道理啊.....還揚言說,明天幾點我會到哪裡 妳自己來拿,要不然我自己看著辦,我可能會丟到警察局請人認領吧..... 後來A傳了最後一封確定要告他的簡訊,B也是嘲笑了很久 但是最後,B可能怕了,最後說,錢,會環,但是東西還是要A自己去拿 現在的狀況是,錢已經全部償還,但是,中間備汙辱嘲笑的這股氣,我朋友忍不下去 今天借東西借錢給人,還要被人叫囂朝罵.......雖然錢已經償還,我們還是想告他 希望懂法律或者是走過法律途徑的人,可以指點我們應該怎麼做 因為當初並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借據,但是後來B傳給A的簡訊當中就已經承認他有借錢 也有銀行存摺的匯款紀錄,也有人證,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打贏這場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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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有一天都會死去 因此 有決心時不要猶豫 做就對了 我的ACG相關創作以及歡樂人生部落格!! 有空來交流喔!! http://blog.yam.com/raph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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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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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拿到那麼就好,計較那麼多幹嘛?
要走法院的話,很快的你就會開始面對冗長的法律程序, 如果那麼在意對方玩陰的,那就想辦法陰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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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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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通常是有標的物(錢),
損害賠償(錢), 名譽損失(錢), 十萬以下簡易庭,十萬以上一般庭, 想要多少標的物(錢)要舉証。 你想告贏了拿多少錢? 不然,你要提告的目的(標的物)在那裡? 出一口氣?太抽象了,法官沒辦法判一口氣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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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RGL Work's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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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借錢三日酣,三日沒還就瘋了....
小弟都是直接跟朋友說 "超過期限二十天了喔~該開始計三十分了" "給你五天的時間,考慮一下手腳哪一隻用不到" 錢,拿回來就算了,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如果真的要走法律途徑,花了一堆時間與金錢,得到的也只是一口氣 萬一連這一口氣都得不到,那不就會氣到斷氣? 如果說要來陰的,也請做的乾淨俐落,不留痕跡,以免日後被反咬,那也是會氣到斷氣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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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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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先感謝三位的回答
不過,當初我朋友是可憐那位不環錢的人經濟有困難,才借給他 結果那位人兄拿去買豪宅.... 答應賣掉房子,很快就會環,但是一年過了,一點消息都沒有 我們也知道錢已經拿回來了,不要計較太多會比較好 不過,我們今天是想要給他一次教訓,因為以前也有一樣的情況發生 借錢給他,還要被嘲笑汙辱,威脅,電話騷擾 最後等他通通結束後,再把錢環完,感覺有種等他罵爽了騷擾也完了才拿的回來錢...... 那種感覺,很難受.....真的讓我感覺以後幫助人都會是這樣的回報的感覺嗎.... 我朋友還有些東西他沒有環,還揚言說趕快去拿,東西弄壞他可是陪不起的 有種諷刺意味.....因為我朋友的經濟狀況比較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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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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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我想現在不是想怎麼打贏這場仗 而是要打什麼樣的仗= =" 有借最後也有還 當初借款時也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借據 什麼時候還款、每月什麼時候分期攤還、利息怎麼算等等 至於叫囂辱罵部分 有明確的表現出攻擊的言行嗎= =? (如髒話:幹xx、王xx,或者誹謗、毀人名譽之類,以及恐嚇...等) 如果只是調侃般的漫罵 那還真的不知道該告那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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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七八區 歡樂你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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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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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已把借的錢全都還給A,而還錢過程跟時間也沒有白紙黑字的寫出並註明若逾期B須賠償什麼
所以這部份應該無法告他什麼了吧? 汙辱嘲諷也要內容有人身攻擊或是辱罵毀謗才可以,不然一時氣憤提出告訴,結果啥證據都沒有 這反而會被B反告A毀謗 這是個人看法,詳細的法則跟執行性.....我自己先閃開 讓專業的來~!! 此文章於 2006-09-28 05:22 PM 被 遊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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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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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的回答
至於分攤環 期限 沒有白紙黑字 但是有手機簡訊留著 我會好好思考這個問題的 謝謝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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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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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借錢給對方的那個人
被借錢的人這樣嘲笑 我只會覺得他很可憐 同情他 至於會不會因為中間的那些齟齬上法庭 看心情吧... 反正不會為了這些小事去得內傷 得內傷很難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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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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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講到金錢上的問題
很容易破壞情誼 我個人是借錢給人 都先有拿不回來的準備(省的麻煩) 目前大概零零總總被借了2萬多 倒是認清了7-8個人 朋友不要當就好 告 我是覺得免了 勞神又傷身 ![]() 此文章於 2006-09-28 06:16 PM 被 sep1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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