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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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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法律問題』學校宿舍更改隔間的問題?
關於學校宿舍 當初學校宿舍蓋好一層樓有10個房間,
後來因為學生增加 宿舍使用了兩年後 學校把每層樓的洗衣間 再多隔2間房間出來....... 等於是更改了房屋隔間設計 像這種隔間更改 是否要向"地政當位" 1.申請建築設計變更呢? 如果沒有申請算合法嗎? 2.那如果隔間完 是否政府單位需要驗收? 還是立刻就可以讓學生搬進來住呢? 3.如果要驗收是 隔間好就可以驗收? 還是要床具 櫃子 洗手台 等等都完工才能驗收呢? (是哪個單位要驗收?) 4.如果沒驗收 是犯了什麼法呢? 5.驗收的項目 是否有人知道? 此文章於 2006-10-06 12:40 AM 被 請叫我電腦白痴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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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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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動到主要結構,只變更隔間牆,是不需要申請的.
但宿舍是否有特別的要求不得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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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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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要結構的定義? 消防設備(就是大樓內~紅紅的門..裡面有消防水管) 位置的改變算主要結構改變嗎? 還是要打掉大樑....才算主要結構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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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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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的變動更麻煩,要經過審核才能動.
主要結構除大樑外, 剪力牆也是....更細節要請專精於建築的網友指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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