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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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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車論壇所提交通部之可能機車路權新政策....(尚未確認)
http://www.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65649
2006-09-22 於路權政策【尚未明朗】前,請勿【誤斷枉言】以訛傳訛: ●●●●●●●●●●●●●●●●●●●●●●●●●●●●●●● ■本會陳理事長已屆引退之際,而本會目前尚未有意願者,願意接任, 此時此刻,若有意對於『路權開放』充滿抱負者,應可立即加入本會, 於本會體制內發揮,並擔任『理事長』帶領『全國33位縣市分會長』, 並整合『全國騎士車友』及『總代理商』及『總經銷商』及『經銷商』 及整合『全國各通路商』及『政府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之意見, 並非在重車論壇內『誤斷枉言』,應力行『以身作則』而『多作少言』, 勿以個人之『片面之詞』作『於事無補』之理論,方為領導人之風範。 ●●●●●●●●●●●●●●●●●●●●●●●●●●●●●●● ■本會再次重覆本會基本立場,本會乃『大型重型機車』全國促進會, 若有不滿意本會爭取方式時,均可另組『大型重型機車』全國性協會, 而共同為全國各縣市騎士車友爭取權益與福祉,以及路權開放之權益。 ●●●●●●●●●●●●●●●●●●●●●●●●●●●●●●● ■未來其『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政策立場, 還將是未知數,但本會以百分之百確定末來『交通部』基本政策立場, 將確定『交通部』會以750㏄以下及751㏄以上作為路權開放分隔嶺, 作為開放『高速公路』以及『兩段式左轉』車輛行駛車道之分級劃分。 ■因我國目前最小型汽車之排氣量,為德國製造出廠SMART斯瑪特, 其德國製造SMART斯瑪特2003年前 生產排氣量598㏄自用小客車, 及德國製造SMART斯瑪特2004年後 生產排氣量698㏄自用小客車, 其政府將會參酌德國製造SMART 698㏄斯瑪特自用小客車之排氣量, 或750㏄以下及751㏄以上排氣量,製定其車輛行駛車道之分級劃分。 作為『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予『高速公路』及『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以本會陳理事長 目前之立場,將不會介入 政府制定車道之分級劃分, 應由『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行研議訂之。 ■因屆時本會陳理事長已引退,其爾後『路權訴求』將由新任理事長, 與『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分級劃分制, 續繼為全國各縣市騎士車友爭取權益與福祉,及路權分級開放之權益。 ●●●●●●●●●●●●●●●●●●●●●●●●●●●●●●● ■本會再次重覆,本會目前爭取『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之基本立場, ■第一階段: 爭取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路權如下: 自民國94年1月1日試辦開放『台68線、台72線 快速公路』路權, 自民國95年7月1日正式開放『台68線、台72線 快速公路』路權, ●●●●●●●●●●●●●●●●●●●●●●●●●●●●●●● ■第二階段: 應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快速公路、市區高架快速道路』 若無法全面開放『快速公路、市區高架快速道路』本會 將退而求其次, 且『交通部 蔡部長』有承諾 本會陳理事長,預估將自96年7月1日起, 交通部 將正式實施,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相關路權如下: 一、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二、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縱貫:南北向快速公路『台61線快速公路、台63線快速公路』路權。 三、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北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62線快速公路、台66線快速公路』路權。 四、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中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74線快速公路、台78線快速公路』路權。 五、逢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特定假日、春節)全日段試辦開放: 南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台84線快速公路、台88線快速公路』路權。 ■在未正式實施第二階段試辦開放前,本會針對於『交通部』之承諾, 將抱持著『等待又怕被傷害』怕又被『交通部』信口雌黃,再度背信。 ●●●●●●●●●●●●●●●●●●●●●●●●●●●●●●● ■預估『第三階段』 交通部 將實施下列相關措施: 交通部將自97年7月1日起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如下: 一、全面性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二、全面性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全國各縣市『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北向快速公路』路權。 三、以排氣量定分隔嶺式開放『兩段式左轉』。 四、以排氣量定分隔嶺式開放『高速公路』。 ●●●●●●●●●●●●●●●●●●●●●●●●●●●●●●● ■預估『第四階段』 交通部 將實施下列相關措施: 一、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普通重型機車』路考與筆試之 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其『大型重型機車』之相關考照規範。 二、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大型重型機車』路考與筆試之 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其『日本式400㏄』之相關考照規範。 三、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會增加『超大重型機車』考照規範, 其相關考照規範,將會提升到比照『日本式750㏄』之相關考照規範。 四、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會將目前『機器腳踏車』不雅名稱, 正名為『摩托車』,其相關考照規範,將會劃分『四級制』之考照規範。 五、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正名為『摩托車』時,其『四級制』 分級『小型摩托車50㏄以下』及『中型摩托車51㏄以上∼250㏄以下』 及『大型摩托車251㏄以上∼750㏄以下』及『超重型摩托車751㏄以上』。 六、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大型摩托車』可行駛路權如下: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全國各縣市『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北向快速公路』路權。 七、預估 將自98年1月1日起,其『超重型摩托車』可行駛路權如下: ■台北縣市『市民高架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路權。 ■全國各縣市『全線高速公路、全線快速公路』及『兩段式左轉』路權。 ●●●●●●●●●●●●●●●●●●●●●●●●●●●●●●● ■本會再次重覆,本會陳理事長會嚴守分寸,於引退理事長職務之前, 絕不過問政府制定之698㏄以上或750㏄以下及751㏄以上之分隔嶺, 因本會無資格制定分級制度,其分級制度應交由有公權力之政府負責, 但本會有責任及義務為『大型重型機車』爭取應有路權之權益與福祉? ■本會陳理事長感謝全國各縣市重車騎士車友,對於本會的長期支持, 於路權政策【尚未明朗】前,請勿【誤斷枉言】以訛傳訛,謝謝大家! ●●●●●●●●●●●●●●●●●●●●●●●●●●●●●●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理事長---陳豊運---2006---09---22---敬啟 -------------------------------------------------------------------------- 1-這叫會吵的孩子糖吃嗎? 2-果然250cc以下的機車族是沒有路權的... ![]() 此文章於 2006-09-27 12:37 A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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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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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光X的金吉邁傳聞有做到750cc的
並非是空穴來風囉!?@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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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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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如同SMART有開放上高速公路...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都不會想開SMART上高速公路吧(就算是SMART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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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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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CC四輪
對照下來是不是該除以2啊...350就讓他上~XD 上一次開會聽說闖關失敗了 因為中X大學提出不利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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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上還有 春天的痕跡 塵封的記憶 已開始飄零 瞬間和永遠 零距離 跳動的世界裡 找你的頻率 靜止也不休息 抓住你的呼吸 我再多說一句 猜你的回應 流動的時間裡 找你的旋律 轉眼整個世界 只剩你的應許 我放自己飛行 在有你的記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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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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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超重型機車牌照稅還沒降低?比汽車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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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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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250cc以下沒人出來吵 我想 如果真的通過了 可能250以下就會有人要求了 真希望白牌至少可以走一般市區快速道路 然後可以不要待轉 因為我覺得待轉並沒有比直接轉安全 甚至更危險(對機車而言) 且造成動線雜亂 只是開車的感覺比較安全 不過我想這篇繼續下去的話應該又會變成筆戰 此文章於 2006-09-27 10:05 AM 被 orea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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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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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的確,"大部分的人應該都不會想開SMART上高速公路吧(就算是SMART很安全)" 但若是SMART"車主"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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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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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不過當初在WTO入會前,交通部也曾"研擬"151以上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可行性 怎麼入會後變251以上掛黃牌,而且還比照一般機車路權 現在研擬751以上.... 學的真奇怪 日本為例 50以下輕型 51∼125普通2輪小型限定 126∼250及251∼400為普通2輪(151以上得以行駛高快速道路) 401以上為大型2輪 還是老話一句,機車騎高、快速道路並無危險,汽車也沒有比較安全 危險是來自不正確的用路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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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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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小弟也是想說老話一句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 先撇開民風跟守法習慣不說 先算看看單位道路面積人口密度和機車數量比 真搞不懂為何總是一天到晚拿國外法規來台灣比 光台灣地狹人稠,汽機車數量/道路面積擁擠度 就不是國外所能比的上了 這也算另類的台灣經濟奇跡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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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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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行賣保險如何
搞不好會賺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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