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
|
問一下關於技術股與所得稅的問題
去年中,小弟待的公司因為現金增資所以發了20張的技術股,
但是合約中言明是必須待滿一年才可以領回其中的50%, 再待滿一年即可領回剩下的50%.... 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沒待滿一年就離職了. 但就在今年申報所得稅時卻發現我今年的綜合所得多了20萬.... 也就是說以13%的稅率我必須再多繳那2萬6千元的稅金.... 於是仔細看了一下那張合約,裡面寫明技術股是以獎金的形式發給員工, 所以當年度所得會多20萬.... 可是問題來了,實際上我並沒有拿到那筆錢,而且也沒有拿到股票... 當初拿到那20張股票的時候已經繳了一筆稅金了, 今年報稅時又要多繳那2萬6的所得稅....oh...天哪 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 我能拿回那多付出的兩萬多塊稅金嗎??? 就算拿不回來,那些已經登記在我名下的20張股票公司會如何處理?? 它們可以直接轉移給公司嗎???? (ps:目前那家公司沒上市上櫃,也還在虧損狀態)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
那20張應該在你離職以前會跟你要印章 去轉移回公司吧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15
|
"技術股是以獎金的形式發給員工"
依這句話, 公司至少要拿20萬買你的股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