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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lite Member
 
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64
Question 收到一封關於開車的e-mail, 內容有沒有問題?

我有收到一封e-mail, 請問這封e-mail所敘述有沒有錯誤呢

~~~~~~~~~我是分隔線~~~~~~~~~~~~~~~~~

記得影印放於車上
法醫給有開車的人的一封信

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

到7-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不會花你很多時間,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意外險、還要有用。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 ,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

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 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七公尺左右。

當發生車禍時,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

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力救濟。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1.. 車子前後左右 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 ,最好要放比例尺(或是銅幣、手機 等... 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3.. 煞車痕一定要 照,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


第一部份

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 ,才知道死者是: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

所以建議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部份

要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這是根據 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是:
!
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三部份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

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

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

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

態度要客氣,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但他們最怕記者。

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更重要的是:
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

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
像一段路,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又要害死多少人 .

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 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我是分隔線~~~~~~~~~~~~~~~~~~~
     
      
__________________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此文章於 2006-09-01 03:52 PM 被 polar168 編輯.
舊 2006-09-01, 03:5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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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離線中  
W394067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拍照存證有利於事後舉證,我有過一次經驗,剛有相機在手邊,拍了十多張,對方要硬凹時亮出照片,才解決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舊 2006-09-01, 03:57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3940673離線中  
MrHermes
*停權中*
 
MrHerm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不知道現在用照相手機的照片能不能當證物?
舊 2006-09-01, 09:50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rHermes離線中  
李麥客
*停權中*
 
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應該是有用的吧
至少真的上法庭能夠多一項證�**`是比較方便

不過遇到黑道這招還有用嗎
舊 2006-09-01, 09:5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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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離線中  
qwerty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165
有照有證據,只怕證據不利於自己.....囧
舊 2006-09-01, 10:1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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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離線中  
雞走咪~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8
通常檢察官不會幫你拍照
那不是他的事情
交通事故有人傷亡通常警察到場以後都會主動進行酒測
通常檢察官到場後都會問家屬這是交通意外死亡
沒有他殺的嫌疑
然後看家屬有沒有意見
法醫通常都是確認死者的死因
法醫對於怎麼預防交通事故這應該不是他們的專業
並不會對交通事故或是怎麼發生的發表意見
因為那不是他們的工作
車禍怎麼發生的通常都是交通隊或是肇事鑑定委員會的事
檢察官是不要得罪沒錯
但是他們不應該會怕媒體
如果車禍死亡檢察官會經過法醫確認然後開死亡證明
偵查不公開應該是真的還再進行調查的案子而言
想知道怎車禍是怎麼發生的可以自行到交通隊了解
現在的車輛量煞車痕已經不太有用了
因為現在的車子很多都有ABS不太有煞車痕
所以量出來的數據僅供參考(有的甚至沒煞車痕)
如果真的要比較龜毛建議輪胎的尺寸.型號.胎紋深度都列上去
每一種輪胎的抓地力不一樣
而且使用狀況也會有影響

根據我知道的以上應該有不少的錯誤
因為我家有人從事檢察官
舊 2006-09-01, 10:3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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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走咪~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ioritt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我以前在海巡單位
駐地的警察單位常來借影印機
那時看他們最常搞的就是車禍
警察也跟我說
車上最好有相機
照相手機也行
反正就儘量拍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06-09-01, 10:4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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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tt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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