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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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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沒天良的臺灣政府,只會賤踏弱勢團體
某位學長在消防署民意論壇的文章,把他貼過來
臺灣政府真該遭天譴。 內容摘自95年8月20日”中華日報 聲請禁治產者無法擔任公職!北縣消防隊員林俊瓏一年多前因車禍變成植物人,家人當時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以利領取保險金支付龐大醫療費,期待林員趕快甦醒,無奈北縣府上禮拜的一紙公文,取消林員公職身分,擊潰林家希望。 林母昨日拜訪南縣親戚泣訴,么子以消防員為榮,卻因此失去意識,奇蹟還沒發生,連唯一的身分都被剝奪,叫家屬情何以堪。 在北縣消防局南勢分隊任職的隊員林俊瓏,前年十月休假時從北市住家跑到分隊泡茶,關心同事,也順便支援不足人力,深夜騎機車返家時,遭闖紅燈轎車高速撞擊,林員當場昏迷,變成植物人,當時他才二十四歲,大好青年遭此劫難,令家屬鼻酸。 更可惡的是,肇事者不理不睬,開庭數次未到,遭法院通緝在身,林家不離不棄,細心照料,並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便於領取保險金支付醫藥費,林母說,大家都希望阿瓏能再度回到救災行列,小兒子分隊同事也來輪流站崗幫忙,令她很感激,深信會有奇蹟甦醒的那天。 一年多過去,北縣府消防局發來一紙公文,正式取消林俊瓏公職身分,令家屬一臉茫然,林母說,公文依「聲請禁治產者無法擔任公職」為由,資遣么子,並追回期間所支付約五十餘萬元底薪。 資遣費有二十餘萬,一來一往,林家還須還縣府近三十萬,但令家人難過的是不是錢的數目,林母說,和保險金相比,還錢事小,但這條法令小市民根本不知情,何況過了一年多才發文通知,還剝奪么子唯一身分,她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林母強調,這筆「債款」一定會還,但一想到兒子若奇蹟甦醒發現,最引以自傲的救人公職,因「被救」而失去,她感覺很罪過,眼淚不禁奪眶而出。 消防隊員出生入死最後的下場...沒有任何的後援!!反而還落的如此下場...! 最近的還要減我們的薪水...花蓮的人力不足...還要懲處!! 最後搞不好還要用"人力不足"的理由來停休!! 再倒楣一點...銓敘部跟消防署沒有達成共識~~哈哈...就好玩了! 沒得放假+被減薪<<<試問...偉大英明的政府: 這就是消防隊員應得的嗎? 此文章於 2006-08-25 11:37 PM 被 yamakasi0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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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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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一枚.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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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 存亦末路 兵 敗如山倒 敗 者無一死 將 來富如山 二零零伍年十二月十一日晚間7點左右.... 收到了人生當中的第3張好人卡Orz...燎原之火.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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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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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重點部分在加深,所以呢~~~擺爛才是王道啦,王八蛋。 看以後還有誰要打火。詛咒那些官最好家裡失火,看誰救你。王八蛋~~ 難怪聰明人都要移民,臺灣這種地方還是人待的嗎? 是啦~~是人待的啦,那種人,第一有權、第二有錢、第三有關係。 在臺灣~~弱勢就等於該死。 在這種國家不吵就沒糖吃,乖乖聽話的就只有淪為被欺凌的對象。 所以總歸一句~~擺爛就是王道啦。 消防罷工是遲早的事,等著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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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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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算是政治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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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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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我覺得這個不算是政治文耶...... 只是有關社會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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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2008美國職棒討論串 XDD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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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資格說按紅十字吧............. 如果你是消防員 看你還會不會在這邊那麼閒 還按紅十字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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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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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許他是某個上層吧~~哈,也感謝你的紅十字賞賜。 紅十字可是緊急救護標緻之一,我很有榮幸接受這個紅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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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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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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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是政治文啦~~
不合理~不盡人情~難道不能PO在這裡讓大眾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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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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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是政治文啦~~
不合理~不近人情~難道不能PO在這裡讓大眾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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