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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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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附近4米內髒亂最高罰6千 民怨四起
環保署宣佈要開始嚴格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只要是住家周圍4公尺以內的巷道環境不清潔,被檢舉第1次會被勸導,第二次以後就要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消息傳出引來民怨,民眾大罵政府太離譜,缺錢只會找人民開刀。 63年就成立的廢棄物管理法,從即日起要更嚴格的實施,只要民眾家門口4公尺之內出現廢棄物,而沒有立即清理的話,就得罰錢。不只口香糖要罰,包括煙蔕和鋁箔包,不論大小輕重,只要是垃圾落在4公尺長的巷道裡,經過一次勸導還是沒清理的話,附近居民可能就得收1200元到6000元的罰單。 聽到這消息,不少居民是一邊忙著清理,一邊痛罵政府太離譜。有居民表示:「要罰也是應該罰丟垃圾的人吧,怎麼會罰我們,這樣太奇怪了。」也有居民說,巷道是公共空間,隨時都有可能被經過的民眾亂丟垃圾,如果我們沒注意到的話,這樣子就要被罰,未免太倒楣。 但讓民眾摸不著頭緒的是,廢棄物清理法早在民國63年就已通過,不過環保署現在才忽然要認真嚴格執行,質疑根本是政府「搶錢」的招數。更大嘆,家門口有人犯罪,自己卻要受罰,社會到底還需不需要警察來維持秩序。 民眾抱怨連連,但環保署回應,這法規早就已經訂立,一切依法執行。民眾有公德心的話,就不會有人受罰,但是只罰小巷居民,卻不管清潔員人力不足,大街沒人清理的窘境,這法規規定是不是合宜,恐怕相關單位得再考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0/17/2cb2.html 這又是哪個腦殘官員想出來的 雖然說推定是規定 卻沒考慮可行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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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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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台北市的狀況再決定
畢竟還是稽查人力不足的問題 想賺這條還有得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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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New Taipei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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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乾淨很好啊...= =
那些先進國家類似的法令可是多的很 台灣的街景爛,亂,髒到出名的 給一些觀光客看到都沒人覺得丟臉嗎? 只是執法要公正,公平,這樣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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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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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中央還是地方 都是打嘴砲的宣導 少有執行 只有剛開始做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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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改邊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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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很好啊 保持乾淨不是很好嗎?
只是希望政府要多配合取締亂丟煙頭 垃圾 和吐檳榔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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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 151 200.2F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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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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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丟的人有錯吧.
但, 那種人剛好不容易被抓, 因為... 不住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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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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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不會以後房子1F的都會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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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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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條新聞...實在是...
人力夠不夠執行?還有只找巷道,不找大馬路開刀...這算啥? 搶錢搶的太離譜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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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兄弟兩肋插刀,為美女插兄弟兩刀。 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誰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 美女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誰動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經典名句~摘自faustchu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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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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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帶垃圾去環保署門口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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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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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這邊是還好,老家那邊的巷子..........
門口常有人放狗棒賽,亂丟煙頭啥的, 常常還要自己拿水把高賽沖掉免的連自己都中獎。 對門又是一棟類似公寓的大樓,出入人一堆搞的亂七八糟, 這樣要罰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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