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高雄
文章: 125
|
[討論]關於好人卡事件/網路用語被註冊成商標?大家的看法如何???
轉貼自YAHOO奇摩 新聞:
全家便利商店全店行銷送出網路用語小磁鐵,曾幾何時,網路用語成為業者眼中的「商機」,城邦集團日前將「好人卡」、「囧rz」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註冊商標(新聞、網站),另外台大化學系學生SkyMirage自行製作「好人卡」銷售,同樣也申請了註冊商標,雖然申請尚未核准,但是這兩件事情引起軒然大波,PTT(台大BBS站批踢踢實業坊)網友並加以撻伐,認為剽竊大家的創意還從中牟利。 城邦集團在2006年1月5日向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好人卡」、「囧rz」商標註冊,商品類別、名稱包括書籍、貼紙、卡片、信封、書籤、盤碗、杯子、徽章…等,以此看來,有可能是發行「好人卡」與「囧rz」的周邊商品。 網友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庫」找到這兩筆資料,並公布在PTT Hate版以「無恥」與「剽竊網路文化」等言詞辱罵城邦集團。 至於台大化學系學生SkyMirage(天哥)則是在4月發行「好人卡」,將成本38元撲克牌,加上有趣的版面設計,價格搖身成為150元,於標明4月1日限量發售,SkyMirage還因此接受TVBS週刊專訪,然而SkyMirage並未就此收手,二版、三版繼續發行下去,也申請了商標,PTT網友因此不悅,還成立了「自救會」,欲討回貨款,目前Yahoo!奇摩拍賣(新聞、網站)頻道部分好人卡銷售已經喊到480元,另外還有打火機、T-Shirt等週邊產品出現。 PTT網友們主要持著「好人卡」與「囧rz」是大家共同創造與智慧的累積的公共資產,城邦或是SkyMirage不應從中牟利,更無權將網路用語據為己有的看法,對這些想從網路文化賺錢的業者發出怒吼。 城邦集團註冊商標:好人卡:http://203.69.69.28/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5000881囧rz:http://203.69.69.28/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5000877SkyMirage註冊商標:好:http://tipo.hinet.net/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5018556好:http://tipo.hinet.net/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5018557 不知道大家對這是件有什麼看法???
__________________
成功的人不抱怨,抱怨的人不成功。 |
|||||||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224
|
**竊大眾的東西還去申請註冊
不要臉!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26
|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居然是拿來保護賊的..真是妙阿..
現在是怎樣..鄉民的智慧..是X邦的財產嗎?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8
|
以商人的角度來看, 牠們很有開拓商機的眼光
在大家的看法, 牠們只是不要臉的奸商. p.s.: "3Q 的 Orz " 可以申請註冊商標嗎?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很危險的地球
文章: 549
|
他們遲早會遭到報應的.....
要是智慧財產局也審核通過的話那智慧財產局也是腦殘了.... ![]()
__________________
Sent from PTT+ on my Lumia 925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1
|
我覺得智慧財產局要收回那樣的註冊,否則就是侮辱了'智慧財產'這四個字的意義了.
不過這時候,只有發揮鄉民的力量,讓那些唯利是圖的奸商,跟'職業學生'自己反省一下,既然他們牟利的工具是來自網路,那就讓網路讓他們嚐到該有的後果. 第一次看到把作賊的手法拿去註冊商標....真是笑死人啦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976
|
看來目前確定是由pcdvd出現的網路用語,辛辛苦苦的發明網路用語,確得不到奸商的尊重,這句話的那位台大兄最好是去註冊商標以免被奸商先盜,以好人卡牌來講,如果別人發行一模一樣的圖的話,那真的就侵犯到的他著作權了,畢竟上面的圖是他請其他鄉名設計出來的,成本三十八賣一百五不為過,那些正版的卡通隅像牌可能不只這個價錢,只是如果另外有網友設計另一套好人卡牌,來賣也不能說對方盜版,畢竟他也是盜別人的發明出來的用語,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976
|
都找的到什麼時出開始出現在某網站,因該可以找的出發言人吧,以ptt的鄉民的戰鬥力,去告pchome的出版商因該是問題,畢竟還有ptt還有一個專鬥大鯨魚的卡稱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