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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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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轉貼新聞...不喜勿入....買新車先付押金 環署回收新點子最快後年做

買新車先付押金 環署回收新點子最快後年做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日電)未來民眾添購新車時要多付出一筆花費了!為提高廢車回收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正研議「購車先押金、回收後退還」新制,初步構想每輛汽車加收新台幣兩萬元的押金,待報廢回收後再退還民眾。配合修法時程,新制最快後年就能上路。

根據環保(新聞、網站)署推估,台灣去年應報廢車(新聞、網站)輛約有五十萬輛,但僅回收、處理十八萬輛,回收率僅有百分之三十六,仍有高達六成車體下落不明,極有可能遭到非法拆解或借屍還魂。

為提升報廢車輛的回收率,環保署於是決定參考國外作法,推動「購車先押金、回收後退還」制度,強制要求民眾在購買車輛時,須預先支付每輛車兩萬元,待屆七至十年的使用期限,並合法申報報廢回收後,再退還給民眾領回。

若以一年五十萬輛車、每輛車押金兩萬元,使用期限十年計算,等到第一批民眾領回押金時,整體基金規模預計將高達一百億元。

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站)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林建輝表示,基於污染者付費的觀念,並為了鼓勵民眾汰舊換新,儘速將對環境污染較大的老舊車輛報廢,好透過合法的回收體系,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購車押金制可以說是提供誘因的最佳方式。

林建輝指出,現行的車輛報廢回收制度,雖然有提供每輛三千元的獎勵金,但由於金額不高,始終無法展現成效,未來若能透過金額較高的押金制,在民眾會感到「心痛」之下,相信就能夠大幅增加回收量。

至於新制何時上路,林建輝說,由於目前仍缺乏法源依據,因此,最快得等到後年「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修正後才可望正式實施;新制度實施後,預計可一舉提升廢車回收率達到九成以上。

不過,環保署強調,詳細的實施內容及押金金額,或是否要連本帶利歸還民眾等,都還有待進一步與汽車製造廠商、消費者團體進行討論,才會決定最終的實施方案。9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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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那如果買的車被偷了怎麼辦...

而且現在也沒啥人願意把車開到報廢.車就算很爛了.也是寧願拿去中古車行賣

到時這個費用的索討真的很麻煩.難道要跟中古車行要這個費用嗎.中古車行再跟買主要?

現在買車的開銷已經很高了..車價比別人貴.被收費的名目也很多.現在又想多加這一條

可惡!
     
      
舊 2006-05-02, 11:4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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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離線中  
Smokey
*停權中*
 
Smoke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66
天阿
真的是xxx
再說下去會說到政治
唉唉
 
舊 2006-05-02, 11:4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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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離線中  
mypc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
好辦法
多了100億收入
應該不用增稅了
舊 2006-05-02, 11:5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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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cdvd離線中  
bij831
Junior Member
 
bij8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我也不知道
文章: 743
真的嗎
油也貴,連買車也要先多付2萬元
舊 2006-05-02, 11:5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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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831離線中  
simon9331
*停權中*
 
simon93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冰封湖底
文章: 11
騙利息的政策

再加上專款不可能專用,到時一定出包

此文章於 2006-05-03 12:09 AM 被 simon9331 編輯. 原因: 加上內容
舊 2006-05-03, 12:0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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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331離線中  
kauman
Major Member
 
kau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垃圾堆
文章: 161
報廢車輛很多人在回收吧,很多金屬能賣錢,連廢棄的機車都很多人要
頂多拖回後公告完,當廢鐵便宜賣,有需要這樣嘛??
舊 2006-05-03, 12:1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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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uman離線中  
sal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
不好意思
小弟有個疑問
那些人說了就算?!
(那一些民意代表.立法委員等等的 都在幹麻?!)
==============================
純個人疑問 希望不要扯到政治層面喔 ^^
__________________
緩得了心緒 才能成得了大事

醉臥秋風 笑談世事

...

此文章於 2006-05-03 12:16 AM 被 sal 編輯.
舊 2006-05-03, 12:1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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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離線中  
Ibiz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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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943
光牌照稅、燃料稅就已經是不合理的東西了
現在又要增加這種東西
舊 2006-05-03, 12:1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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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首先, 應該要先想想看這樣的政策會不會有不好的副效應.

比如說剛剛提到的, 被偷的車輛, 並不是車主不願意回收, 而是被竊盜集團偷走.
那此時這個車主無法退的押金, 也就相當於是 "懲罰車主被偷車", 這樣不合理吧 ?

其次, 接下來的二手車買賣, 是否還要有一張 "押金證明" 給下一任車主 ?
(畢竟新的車才會有這個政策, 舊車不可能退兩萬塊錢)
那製造這種押金證明會不會變成另外一種漏洞 ? (我二手車商為了多撈兩萬塊錢, 偽造一份押金證明)

接下來, 目前的汽車維修, 有些廠商就是拿舊有的車輛拆零件來作維修.
到時候怎麼認定這輛除了骨架之外, 只剩下引擎的汽車是值得回收的 ?
(這對於這種拆零件回收業者來說是福是禍 ?)

當然囉, 接下來的竊車集團肯定會更加的囂張. 擄車勒贖的收入突然增加兩萬元.
如果有找到合法的銷贓管道, 每輛車都有兩萬塊錢的額外收入.

另外, 車禍事故的車輛, 回收的價格也會是兩萬元嗎 ?
當初政府規定這個兩萬元, 經手的單位是誰 ? 是否會有到時候難以退還押金的問題 ?

咦... 怎麼講一講, 好像得利益的不是政府就是竊車集團啊 ?

(真的 三千的獎勵不夠嗎 ?)
舊 2006-05-03, 12:1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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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這政策很好啊!小弟絕對支持!多付十萬也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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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要十八趴!
__________________
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5-03, 12:2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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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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