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honda624
Basic Member
 
honda62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9
Unhappy 我該怎麼說服我姐 將手機送警局...

我爸是開計程車,上個月撿到一隻三爽牌手機(還是3G的),我爸說那隻價錢有萬多元...而我姊一直想要用.

我姐說那隻手機非台灣大哥大的SIM卡,是不能用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3G的關係).

我堅持送警察處理,要就等吧6個月後沒人認領,就算她的了(這樣最保險),結果她不要 她說"要等".

我該怎麼硬起來說服呢?.(因為在外讀書,沒辦法回家裡搶手機過來送警察)

我跟爸說 爸一直說好,但我暸解爸的貪心個性,若不是強而有利的說詞(都說有可能吃官司賠大錢,而我爸卻沒有表示出嚴重的感覺),我怕家裡會惹來麻煩..

不知道各位有聽過或是週遭有這情形的嗎?就是檢手機惹到麻煩事...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圖書室裡藏了很多書,不管是哪一本書,都描述者在現實中絕對不可能會發生的美麗故事。可是-在喜歡上某人的時候,現實卻會比任何一本小說的故事,還要來得精彩美麗。
舊 2006-04-18, 01:34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nda624離線中  
EAGYO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8
打110叫警察去你家拿,然後知會你爸一聲,說是已經幫他報案了.
 
舊 2006-04-18, 01:41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GYOO離線中  
kimdahk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0
舊 2006-04-18, 01:43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mdahk離線中  
jamiroquai
Advance Member
 
jamiroqu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337
我朋友也是撿到手機自己拿來用,結果被抓到~
是沒有賠大錢啦,不過因此有了前科...
舊 2006-04-18, 01:45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miroquai離線中  
yan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72
這應該觸犯侵占罪吧
若是失主有記住手機的識別碼(IMEI)
電信業者是可以幫忙查出
哪一個門號在使用這一隻手機的
舊 2006-04-18, 01:45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anlin離線中  
ycx
Advance Member
 
yc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市
文章: 308
報案後若要追查手機
警察要調通聯記錄 這是要付錢給通訊業者的

所以你拿著手機過一兩個月都不要打
警察調紀錄幾次花了錢 又沒成效的話

你被抓的機率就小很多了
舊 2006-04-18, 01:50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x離線中  
silent86
Major Member
 
silent8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矢志脫離好人幫
文章: 220
前陣子,也有新聞報導,一名記者在西門町,遺失一隻新款手機,報警之後,電信警察根據手機IMEI碼等資料
找到將手機撿到並在網站拍賣的女學生,以侵占罪移送法辦
跟上面網友提供新聞一樣.失主都是"有勢力"的人,所以警察絶不敢吃案,而且只要有手機相關資料,且只要有使用,要找出來,易如反掌,所以除非警察吃案或失主沒報案,不然終究會被查到....

若你姐想賭賭看也行,不過被捉了可怨不得人...

P.S.3G手機也能使用一般SIM卡,只是無法使用3G功能而已,用戶也可以去更換有3G功能的SIM卡,只是帳單會多出一筆3G的月租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
我找不到留下來的理由,也想不出離開的原因..
千思萬想,期待愛情的來臨,
當愛情來臨時,我卻又是第一個逃開的人...
神愛世人,但它不能給我一個完美的愛人
所以不再當好人了,只有純粹的邪惡....

此文章於 2006-04-18 02:04 PM 被 silent86 編輯.
舊 2006-04-18, 02:00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lent86離線中  
Vica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
哀哀~~這種事會有現世報的
之前老婆把一隻撿到的手機送給朋友
我跟她說不行這樣 她也不聽 吵了很久
後來她自己的手機也掉了
我就叫她去報電信警察 結果沒多久
就通知他找到手機了 也是被人撿去用
只要手機還在 有用一定抓的到啦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手機的內碼再發信時會一起傳送 所以就算是換SIM卡一樣沒用
後來還到法院開庭 對方是個歐巴桑
也一直說她不曉得是誰的
只能說 法律不是你說不懂就能不遵守
法官還問老婆要不要追究 或是求償
後來老婆想說他之前也這樣過 就算了不追究
被告還要寫悔過書 很可憐
所以 千萬不要貪那一點小利 腳踏實地比較重要
要是弄到有前科 就很不划算了
舊 2006-04-18, 02:06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cal離線中  
Vica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
引用:
作者ycx
報案後若要追查手機
警察要調通聯記錄 這是要付錢給通訊業者的

所以你拿著手機過一兩個月都不要打
警察調紀錄幾次花了錢 又沒成效的話

你被抓的機率就小很多了

別教樓主這種有風險的事
我老婆報過案 也沒收錢
如果是偵查案件 應該業者也不能拒絕吧
舊 2006-04-18, 02:09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cal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還是拿去警局
然後再向失主要求失物三成的價金
舊 2006-04-18, 02:15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gon cat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