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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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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跟我前男友就因這件事情而斷斷續續連絡著,但他對我的感覺只是朋友、家人一樣。
有一天我們東西被偷了,而他那一天問我:你想復合嗎?我心裡想但我卻問他:你想復合嗎?他一直在想,我跟他說:你不要問我,應該問你自己。他說為什麼?我跟他說:我的答 案你應該知道了,不應該問我。而我又繼續問他,你對我的感覺是什麼?他說像家人一樣。 我就問他:像家人一樣,這樣複合可以嗎?我又跟他說:兩個人在一起是不是要誠實、相愛呢?他說對。我跟他說,通常我打給誰或誰傳簡訊給我,你問我我是不是會說?他說是,那為什麼你收到簡訊或打給誰,我問你你都不說!這樣兩個人在一起有誠實嗎?他卻沒說話了。而我說了一個晚上了,他說會好好考慮的。 隔一天早上,他回答是:要複合。我心裡很高興,但我又問他,以後還會發生第二次嗎?是指他又喜歡上別人,我跟他說,我不會去阻止你交異性的朋友,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交朋友的權利ㄚ!他說不知道。我就問他說謊和傷害哪一個比較嚴重?他竟然說兩個一樣重要。當時我聽快昏到了,一樣重要嗎?或許大家認為兩個重要,但傷害別人是一件很痛的吧!說謊也會使別人難過但不會刺痛別人的心吧!我說那你好好想,結果到了晚上,他的答案是我是他的好朋友,假如難過或心情不好可以找他聊天,現在說複合太早了,對不起我不是有意要傷害你的,假如以後有機會當你的男朋友,講複合也不算太晚。看到這一簡訊,傷害更大,一直哭。說真的我也因感情的事,導致我心情起伏很大,我的朋友對我說,我不是以前的我了,我變的憂愁,快樂不起來。 我的朋友和同事都說不要理這個男生,但我還是捨不得啊!曾經我朋友有介紹一個男生,但我沒答應,因為我都一直在想我要如何挽回!但是沒有用了!而且他曾經對我說過,假如我變精明一點,變瘦一點,他或許考慮一下。剛開始不懂,但我慢慢瞭解了!到現在我們還是有連絡。 有一天我又看到那個女生傳來的簡訊,是沒複合隔一天,我故意不問,但他也沒說,我覺得這樣可以複合嗎?我一直在想,他卻一直不說,他還對我說,幹麻擺苦瓜臉!之後我最走了,他卻一直沒說,於是我就傳簡訊給他,到最後他傳了一通簡訊,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說我們現在關係是什麼?心情盪到谷底!所以我還要繼續等待嗎? undefinedundefin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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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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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雖然有點忘了第一集在演什麼 是不是男友沒感覺跟你分手後偷偷跟妳的好朋友交往然後被妳發現 然後妳又跟前男友切不乾淨跑來PCDVD問網友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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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6-03-14 03:20 PM 被 iamow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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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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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傷害跟謊言... 除非是善意謊言 基本上說謊後被發現會比一開始就直接傷害來的嚴重.... 當然不是絕對... 其實個人認為這段感情已經沒什麼好等了 要復合..你們的問題會一再重現...你依舊是你~他依舊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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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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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覺得 除了是善意的謊言之外
說謊絕對是比較重的 傷害妳 復原後 妳還是可以有安全感 對妳說謊 妳還會有安全感嗎? 其實 妳只是怕痛罷了 .... 難道 女人 喜歡聽謊言?? 所以壞男人比較吃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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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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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等加一...預知的循環,已經存在著你們之間了.. 即使在一起,你一樣會讓自己患得患失.猜忌.懷疑... 然後又重複痛苦....這樣對自己...值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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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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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是講不聽嗎?!已經被罵的滿頭包了,還續勒 ∼∼∼
![]() 一點都不慘,太嫩了啦,愛情不是一切,也不能當飯吃, 曾經擁有過,就是一個美好的回憶, 該重練的,還是要砍掉,不要留戀,不要惋惜, 真正的愛情是相互的尊重、互信、體諒、、、 甚至愛他就是讓他走! 不要再鐵齒了,該是妳的跑不掉,不該是妳的,強求也留不久!! 就說砍掉重練了,還在那裡支支吾吾,實在很礙眼! 反正,妳傷心,他不會掛心,妳開心,他不會關心, 要是再有什麼續的,把妳當小白文!!! 別再不務正業了,"做自己" 才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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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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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正常吃飯生活
不用想太多 做一天和尚 敲一天鐘 不用去想什麼等不等的問題 讓時間解決一切 此文章於 2006-03-14 05:44 PM 被 serious s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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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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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吧!因為用講的比較快......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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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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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男方來說應該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典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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