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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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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遺產問題~當初我做錯了嗎?
故事很長.重點式說一下..
我和大哥是同父異母.和二哥是同父同母. 話說幾個月前~父親因病去世了.沒有留下任何遺囑. 去世當天,接到大哥打來電話,說父親去世了,要我快回家(家庭因素.沒和父親一起住) 到現場時,靈堂那些都稍微有打點了.至於父親保險箱,大哥有先開過,說沒任何東西. 問題出在這裡.. 土地有150坪,父親生前規劃出70坪給大哥了,剩下80坪還沒決定,大哥一開始很好心說80坪就直接給我和二哥,我也說好. 頭七過後,大哥要我們搬回去住,並且我母親要還100萬給他. 這100萬是我媽跟我爸借去投資的,但也差不多還一半了...但大哥說找不到爸的記帳本,所以有沒有還沒人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大哥開出了兩選擇! 1.我和二哥拿80坪,然後房屋整修的錢我們要負擔部分,還有稅,然後我媽再還100萬. 2.我和二哥把80坪賣給我哥.這樣我們就不用給任何錢,可以拿賣給我哥的錢去付媽媽的債. 後來我選擇"2"這方案,因為實在沒理由要我媽年紀半百還要再負擔這筆錢..然後去拿一塊自己不會回去住的地,或許以後會增值,但恐怕等不到那時候. 就這樣~我大哥開出一坪15000要買,這價錢是低到爆,我也知道,但不賣的話,又哪來100萬去還債 ![]() ![]() 再扣掉媽媽的100萬,剩下20萬,然後又用一堆理由坑我們,後來只拿到10萬... 故事結束了---------------- 快清明節了,有時候都會想自己是不是選錯了..,越接近心情越差. 現在的我們,大哥是不會主動連絡的(說要賣地時,一天聯絡個5~6次來問安).. 有時候我都會想,大哥這樣做不怕有報應嗎@@~~或是不怕鄰居知道了會說閒話嗎..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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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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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馬善被人騎 人善被人欺
這個大哥也不用往來了 你太善良了.... 此文章於 2006-03-09 05:14 P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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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5 您的住址: 彭政閔他家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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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混帳王就別理他了~~也不用叫牠什麼大哥啦~~錢就少計較了~以後不要來往
話說小弟我也是有六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姊 我家完全沒跟他們來往(他們也是混帳王) 不過還好我爸是跟我們一起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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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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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情過了就算了,真的討論下去,只怕你會吐血.
2. 令堂跟令尊借的錢,有沒有收據呢?!令尊與令堂是否有正式的夫妻關係(結婚,或者令堂只是外室) 3. 令堂與令尊的債務糾紛其實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4. 當初應該先找律師的(沒有遺囑的時候,親屬都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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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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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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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所謂的親兄明算帳,感覺你們家裡的人相處得不是很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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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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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是覺得要分就公平一點,分三份.沒有誰大誰小,除非有人有身心障礙.而且我記得配偶也是有分的. 2.如果沒辦法改變,我會覺得後面你大哥開的很沒道理,不過如果是我,我會拿80坪,房子整修是一起負擔,稅也是一樣,依比例,最多就是拿100萬塞他的嘴.是自己負擔啦,不是叫我媽負擔.(會這麼選,是因為我覺得那80坪土地,是前人留下來的,自己有責任要維持),雖然不會去住,難保你大哥不會在什麼情形下把它賣了. ........... 以上是小弟一點意見啦. 不論對錯,分也就分了啦,不用多想. 只是,看起來你大哥這麼不講人情,如果是我,以後大概不會有什麼往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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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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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先拿80坪的地然後賣給別人
一坪15000太便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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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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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現在很流行 真是 吃人夠夠
1.土地位於什麼地方阿 一坪一萬五千元似乎在很鄉下的地方 2.夫妻之間的金錢往來,你大哥憑甚麼去追討,你們也是老爸的兒子阿, 花五萬元請律師擺平,到最後弄到和解也會比這兩條路好.不過以後恐怕見到面也不會說話了 如果你不想破壞感情,硬要選,建議選一,因為土地處理掉後的現金如果大於100萬就很值得 至於100萬現金去借房貸阿,利息那麼低.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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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器:AMD XP2400 主機板:ABIT NF7-2 1.2版 記憶體:不知名 256MB*2 DDR400 顯示卡:ATI RADEON7500 64MB 系統碟:WD150G 10000轉 光碟機:109 POWER:enhance 500W NOTEBOOK: BenQ JoyBook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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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微軟找不到的地方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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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你大哥吃定你了。
不過事情已過,想再多,事實也沒辦法改變,退一步海闊天空。 話說,我也跟樓主一樣,是被吃定的那一個。大伯二伯房子分整條巷子的透天厝,光收房租就月入六位數,我卻連菜渣都沒得吃。 不過換個角度想,從我出生到現在,他們明爭暗鬥,暗來暗去二十幾年才爭到這些,連「良心」搞不好都忘了怎麼寫。要我跟他們一樣勾心鬥角二十幾年...這不合我的人生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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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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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事情過了就算~不過每次節日都要主動打電話給大哥問安,因為過年沒問安,他就說我們不會主動連絡..
父親和大哥母親離婚後才娶我媽的..不過後來也離婚了~所以~父親去世時,名份上是沒妻子的! 我也曾經據理力爭過,說我們有還了,但他還是一句沒看到父親的簿子都不算! 我媽也說算了...就當做沒還,不然街頭鄰居會說我們閒話,以後還是要回去,不要把路封死了! 至於有板有提到應該選第一個方案,我有想過,但我哪來的100萬,而且選擇1的話,要搬回去住...而且只准我和我二哥回去住,這樣我媽太可憐了,要一個人住 ![]() 我也覺得我媽跟我爸借的100萬,為何是我哥討,又不是欠我哥,不過我哥說,當初是他媽媽拿100萬給我爸.我爸再拿給我媽~所以100萬是欠他的 ![]()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被吃的死死的...不過如果真的鬧翻了,以後街坊鄰居會看不起我們,大局為重說.... 至於1坪1萬5,全台灣應該找不到這種地,海浦新生地也比這貴 ![]() ![]() 現在的我阿~每天都期待自己變有錢...然後大哥變窮鬼~接著我再去炫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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