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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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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首日國庫進帳罰款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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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60212/15/2uhkd.html ETC首日 違規1800件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局長陳建宇昨天表示,根據遠通電收初步統計,電子收費上路首日違規比率雖然低於一成,但仍有一千八百輛次因誤闖車道或超速將各被罰三千元,車主最快本周就會接到罰單。 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一般用路人誤闖電子收費車道,是違反「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廿二條,即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在駛進收費站之前,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公路警察指揮順序駛入規定的車道繳費,因此警方一定會舉發,車主不要誤信沒有法源依據而拒繳,一旦延遲繳納,罰款將加倍為六千元。 陳建宇強調,相較於上個月電子收費在國道三號中、南部路段試辦期間,誤闖等違規比率高達兩成五,前天電子收費全線開通後的交通秩序還算不錯,違規率控制在一成以下,且其中不少是使用e通機的車主為了尋求刺激,未遵守收費車道最高時速四十公里的規定。 針對交通部長郭瑤琪前晚痛批遠通電收的服務品質,陳建宇表示,昨天已行文遠通電收,要求增加裝設e通機的據點和人力,縮短民眾等待裝機的時間。 昨天凌晨由於小型車上路的數量不多,因此從凌晨零時到中午十二時的ETC車道使用率只有百分之一點九四,低於首日的百分之二點三三,但隨著周六下午車流量增加,到傍晚使用率已達百分之二點零四,通過車輛為兩萬六千六百多輛次。 至於民眾抱怨因開闢ETC專用道,造成人工收費道嚴重堵車,陳建宇指出,實施電子收費兩天來,人工收費車道的過站時間並沒有顯著差異。 【記者陳燕模/台北縣報導】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許世旻昨天說,兩天來誤闖ETC車道的車輛資料尚未移送給警方,所以目前還談不上逕行告發處罰的問題。 連日來有不少車輛駕駛人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誤闖ETC車道,未付過路費即駛離;依照處理程序,需由遠通公司把相關誤闖車輛的資料彙整送高速公路局,再轉交國道公路警察局才會逕行告發。 許世旻說,如果遠通公司不移送資料,警方即無從處罰;到目前為止,警方尚未收到資料,所謂開出一千八百張罰單的說法恐係誤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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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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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警方尚未收到資料,所謂開出一千八百張罰單的說法恐係誤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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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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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遠通不移送資料,誤闖ETC車道也不會被罰。
只移送部份資料?挑幾筆不移送? 利委大人~~又有您活動的舞台了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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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及個人圖示設定關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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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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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經過陳哲楠事件之後,這句話暗示了兩種意思。 1.罰單確實不是開出1800張。(其實是1700或是1900或是.....) 2.罰單是可以選擇是開立的,只要沒開就可以推說是遠X公司沒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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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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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遠通掌握了警察權了…
以後不曉得會不會權力愈來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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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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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先生,您抓到重點了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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