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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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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灰姑娘」 後母判十年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u...4139036089.html
陳禎儀五歲時父親再婚,自此人生全變了樣。在繼母范鳳秋虐待下,她十七歲時體�**暀ㄗ鴗吨膜蝖F前年五月,范鳳秋綑綁她後外出,她因此意外死亡。 最高法院昨天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處繼母有期徒刑十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禎儀自小長期受范鳳秋虐待,骨瘦如柴,死狀悽慘;范鳳秋在繼女死後,一點也不悲傷,手段凶殘,應量以重刑。 陳禎儀常受繼母毆打,全身新舊傷不斷,且因繼母疏於照顧,營養不良,身子瘦弱如皮包骨,高一上學期時休學在家。 前年五月廿七日凌晨,范鳳秋痛罵陳禎儀,懷疑她有精神病,要她搬回祖母住處。第二天上午九點多,范婦出門前見體弱的陳禎儀在床上大便,氣得以曬衣繩等綑綁她的手腳後外出。 陳禎儀因手腳被綁,碰撞不明硬物休克死亡,直到父親陳光輝深夜回家,才將女兒送到台北市醫萬芳院區急救,但已回天乏術。 萬芳院區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員警發現陳禎儀的腳上有綑綁痕跡,發現有異,之後在社區圾圾桶找到綁陳禎儀的繩子,及體罰的木棍。 法醫相驗時發現,陳禎儀眼部、唇邊有傷,二顆門牙斷裂,頸、胸、臂部均有傷,左大、小腿則有條狀鞭打傷,兩隻腳掌瘀青,全身傷痕累累;雖然范鳳秋辯稱繼女有自殘行為,但法院依法醫的鑑定,認為有些傷不可能是陳禎儀自殘留下,范鳳秋確曾凌虐繼女。 ====================================================== 那個老爸是不是該判二十年刑,人家是後母,是你的親生女兒卻不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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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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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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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也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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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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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最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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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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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大便???
是弱智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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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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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才判個十年「重刑」...看到新聞時很為那女孩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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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決定加入會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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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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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在台灣根本不值錢~~~
如果殺死一個人判個10年就算重刑的話 那美國隨便判個20-30年在台灣來看不就是極刑了!! 現在的法官好像多抱持著憐憫之心來審案 我想會這樣可能是那些法官的身邊週遭沒有發生過令人髮指的刑案 所以無法體會到被害家屬的心情還有被害人所受的痛苦 等到哪天可能自己的兒子女兒不小心被怎樣了 才會去正視這個問題吧 很希望台灣的重大罪犯能夠以30年的刑期來起跳計時 而且不得緩刑假釋!!!! 這樣才能給想要犯案的人依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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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Beautif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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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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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鄰居...老師....同學 真讓人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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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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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人命在台灣不值錢~其實比大陸好太多~ 不過比不上歐美到是真的~~ 在者台灣司法跟本就有問題~一堆最該萬死的罪犯都判的太輕~ 感覺台灣法律是欺負老佰姓和弱勢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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