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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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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Question 【疑問】 高速公路新規定違規寬限 +/- 3 公里?

剛才小弟在某個討論區看到一篇貼文,
主題為「高速公路新規定違規寬限 +/- 3 公里」,
所有內容如下:
---------------------------------------
本月 15 日開始實施。
違規寬限 +/-3 公里------ 小心上當ㄛ
速限(不再是 +/- 10 公里,而是 +/- 3 公里)


討論多時的高速公路行車速限已全面放寬!而除了高速公路之外,交通部這次也提高包括:西濱以及部分東西向快速道路速限十公里,至於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速限則是維持不變。研議多時的放寬高速公路速限方案,上月終於在交通部長林陵三向立法院簡報之後,拍版定案!並於本月 15 日開始實施。

新版本:國道一號仍然維持不變:100 公里。國道二號有兩種,機場系統交流道以西維持 90 公里,以東則是從 90 公里提高為 100 公里。

國道三號有三種速限:中和交流道以北:維持 90 公里不變,中和到土城交流道從 90 提高為 100 公里,土城交流道以南,從 100 提高為 110 公里,也成為全省速限最高的路段。

國道三號甲線(台北聯絡道),維持不變。國道四號台中環線一律訂為90公里,國道八號台南環線,台南 133 號鄉道以西從 70 提高為 80 公里,以東從 90 公里提高為 100 公里。

國道十號高雄環線,燕巢交流道以西一律訂為 80 公里,以東從 80 公里提高為 90 公里。

除了高速公路之外,西濱快速公路林口到觀音,口湖到七股,速限都從 80 提高 90 公里。 此外,已經完工通車的東西向快速道路,有八個路段也將速限提高十公里,主要路段速限上限為 90 公里。

但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
也就是說以後駕駛人只要開時速 104 公里即屬違規!

---------------------------------------


其中「高速公路的速限的違規寬限值不再是 +/- 10 公里, 而是 +/- 3 公里」,
這個消息是千真萬確的嗎?
若是真的,
是否有正確的來源出處?

或...這只是謠言而已?

希望已瞭解這方面資訊的網友能夠解除小弟心中的疑惑。
     
      

此文章於 2005-05-01 01:16 AM 被 hjfrank 編輯.
舊 2005-05-01, 01:1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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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離線中  
maty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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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5
http://www.ettoday.com/2004/12/15/519-1723906.htm
車子時速表刻度有到1格1公里/hr嗎? 警察大哥起碼還不想引起民怨吧
如果說寬限為+5公里/hr 那我可能會相信(因為我的車子是每5公里/hr一個刻度)

話說回來, 我在高速路開車(11萬公里, 起碼有8萬在高速路)習慣都貼著最高限速跑
有時候為了超車, 會稍微多踩一些油門, 往往紅斑馬就出現了 不過 我還沒有被照過超速
基本原則: 貼著最高限速跑, 如要超車, 最好也不要+5以上,
保持車距, 量力而為, 不逞強, 不動怒, 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最重要的
 

此文章於 2005-05-01 01:40 AM 被 matyshao 編輯.
舊 2005-05-01, 01:2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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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yshao離線中  
QkoalaQ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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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木柵某套房
文章: 148
用力踩油門
用力繳稅
舊 2005-05-01, 01:3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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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oalaQ離線中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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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老實說國道根本可以全部設定速限為130公里,這樣有幾個好處,第一個可以大幅減少超速的問題,第二個則是促使廠商生產避震設計更好的車子,第三則是讓高工局加強維護道路品質,然後在卡車跟遊覽車後面貼上速限標誌,因為每台車載重差異很大,必須給予不同之速限,然後強迫安裝行車紀錄器,假設未安裝行車紀錄器,則以無過失責任來做懲處,也就是說假設未安裝行車紀錄器肇事就是大型車輛的責任,且大型車輛超速或是超載應以公共危險罪或是破壞公物(道路)起訴,因為車輛過大過重造成的危險是其他車輛的很多倍,然後罰金必須以駕駛人或是駕駛人所屬公司年收入的1%~2%來作為懲罰,假設有涉及刑事案件被判刑確定,則須吊銷一年以上或是終身吊銷執照,依照情況而定且將精神賠償列為無上限,目前台灣的卡車跟遊覽車實在是太離譜了,另外司機每駕駛四小時必須強迫休息一小時,否則罰金一樣依照1%~2%來作為懲處,所有大客車以上之司機皆必須通過消防檢驗考試方可以駕駛大客車,以免造成火燒車之遺憾~~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5-05-01, 01:4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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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hjfrank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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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再請問:
下面這張圖提供的資訊是正確的嗎?



高速公路的速限的違規寬限值縮小為 +/- 3 公里,
那在中山高的時速就會比以前更慢了,
哪有這個道理?

散佈這則謠言的網友實在是太沒道德了!
舊 2005-05-01, 01:5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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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離線中  
yagami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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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台中
文章: 725
關於寬限值的說法..一直都是錯誤的

從來就沒有所謂的"寬限值"

現行的超速取締

是採用測速儀器測速認定之 (簡單來說就是測速照相啦~)

但是在實際使用上..儀器有所謂的"誤差值"

因此採用+- 10 kmph做為儀器的誤差值

意思很簡單..

假設你今天時速是100kmph

那麼儀器可能會顯示你的速度在90~110 kmph (這就是誤差)

低的部份就不說了~ 大家不太會在意低於最低速限的問題

會有所謂+-10kmph"寬限值"說法..也是因為這個儀器的"誤差值"造成的錯誤觀念

因為儀器有誤差..所以在罰單的認定上必須考慮到這個誤差

因此..速限100 ,若儀器顯示你的速度在110以下..則不罰

這並不代表你就可以開到110而不會被開單

因為你開110...儀器測量的誤差範圍是100~120

若運氣好..儀器很準或是低估..那測量結果<110...不罰

但若儀器稍有灌水..顯示>111 kmph

那就等著領罰單了

至於這個"誤差值"是否由+-10 kmph改至 +- 3kmph

這小弟就不知情了...當然儀器是有可能越來越精準啦
__________________
When were Noah making the ark ? Before the rain ! Before the rain !

舊 2005-05-01, 01:5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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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gami離線中  
change8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10公里是經過警政署發的行政命令
之前警廣也大力宣導
好不容易才全國統一標準
應該不可能沒有宣導就改變

至於+3公里
應該是機器有誤差值
以機器2%的誤差值來算
100公里的路段
開111應該還不會開罰單
113就應該會開了
舊 2005-05-01, 01:5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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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離線中  
d12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網路追追追/速限不再是+/-10公里 而是+/-3公里?

網路追追追/速限不再是+/-10公里 而是+/-3公里?


http://www.ettoday.com/2004/12/15/519-1723906.htm
舊 2005-05-01, 04:2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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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離線中  
Barracuda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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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台南市
文章: 1,668
還是+/- 10km吧
最近在二高開120,有遇過警車雷射測速槍對準
沒事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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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站推薦1→極速禁地
好站推薦2→王建民加油站
舊 2005-05-01, 04:3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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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acuda離線中  
Preda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P&W
老實說國道根本可以全部設定速限為130公里,這樣有幾個好處,第一個可以大幅減少超速的問題,第二個則是促使廠商生產避震設計更好的車子,第三則是讓高工局加強維護道路品質,然後在卡車跟遊覽車後面貼上速限標誌,因為每台車載重差異很大,必須給予不同之速限,然後強迫安裝行車紀錄器,假設未安裝行車紀錄器,則以無過失責任來做懲處,也就是說假設未安裝行車紀錄器肇事就是大型車輛的責任,且大型車輛超速或是超載應以公共危險罪或是破壞公物(道路)起訴,因為車輛過大過重造成的危險是其他車輛的很多倍,然後罰金必須以駕駛人或是駕駛人所屬公司年收入的1%~2%來作為懲罰,假設有涉及刑事案件被判刑確定,則須吊銷一年以上或是終身吊銷執照,依照情況而定且將精神賠償列為無上限,目前台灣的卡車跟遊覽車實在是太離譜了,另外司機每駕駛四小時必須強迫休息一小時,否則罰金一樣依照1%~2%來作為懲處,所有大客車以上之司機皆必須...

只有一點比較難做到
司機每駕駛四小時必須強迫休息一小時
台北往台南之後的,常常是四個小時還到不了
如果在中途休息一小時,大概沒有人想要搭客運了
其他的方法應該都還不錯
舊 2005-05-01, 06:0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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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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