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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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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戰已經正式開打了 各候選人又開始展開毫無意義的造勢活動
雖然大家對政治灰心 提到政治都只有搖頭嘆息的份 但是人總是要朝光明面看 每天搖頭嘆息總不是個辦法 想問問大家 無論可行或不可行 什麼是你最希望通過的法案 也許哪天老天有眼 或是立委諸公良心發現(後者比較不可能 )也說不一定請各位不要針對某個政黨 或某個特定的政治人物發表言論 來這是嚼舌根的 不是來吵架的 要吵去政治版就好了 我最想通過的法案是〔海外經濟犯罪獵殺法〕 台灣真的是經濟犯罪的天堂 看看這些企業大老闆們 賺錢的時候風風光光 住豪宅 開跑車 娶美女 喝名酒 好好揮霍了幾年 然後看看不行了 開始掏空公司資產 脫產後跑到國外逍遙 害苦不少國內投資者 可是我們就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所以我希望通過〔海外經濟犯罪獵殺法〕 凡是情節重大 脫產跑到國外不回者 國家提供一筆高額獎金 或是與死囚交換條件等等其他可行方法 獵殺在海外逍遙的經濟罪犯 死活不論 讓這些該死的傢伙就算跑到國外也不得心安 既然人在國內就好辦多了 好好把人頭資產一個一個查出來 還給債權人 這樣相信大部分的財團金主都會好好做事 不會每天就想要動歪腦筋 說說大家的意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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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金錢豹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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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治的討論還請移駕政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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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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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審判改成陪審團制.
不然真會被那些愚蠢自私的法官害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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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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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政府官員簽下切結書
保證與台灣共進退 違者殺千刀、誅九族 要不然看那些政客把台灣搞亂後 一出事每個都往國外跑 苦的是一般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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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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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希望能改善稅制
不要讓貧富不均一直擴大下去 貴婦說一次卡的金額小老百姓要賺幾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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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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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無上限累加制。
這可促成各項犯罪刑罰的降低,但對慣犯而言,卻可關到他出山都還關不完 依現在的刑罰,犯一件案子跟犯100件案子好像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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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政局紛亂之地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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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以上刑期無假釋門檻
2.青少年犯罪比照現行刑法 3.飆車族刑責加重,傷人比照殺人罪法辦之 4.全面檢討現行交通法規、號誌、車輛行駛及改裝.... 其實真要說這個,可能從白天說到黑夜都說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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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maamenaka的0108紀實:再見了,169次平快 為人類的未來盡一份心力,為台灣的人民掙一份榮耀!! 歡迎一起加入運算及推廣WCG的行列!!! PCDVD團隊WCG計劃討論簽到處 我們在WCG官方的PCDVD團隊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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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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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訂立民族法案
就是阻止總族分裂 不要再分本省外省了 至少在公共場合不可以在這樣說了 因為看美國好像也沒有哪一個黑人說我們都是被白人迫害 (至少不會以這個為主題) 而只是說要做什麼事情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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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澆澆花 我來灌灌水 ~青山綠水好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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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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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飆車族刑責加重,傷人比照殺人罪法辦之
這點我非常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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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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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並不是表面那麼容易就解決了。
飆車族傷人比照殺人罪辦,並不一定能減少飆車族,因為那些人如果真的怕法律就不會去飆車。反倒只要傷人就是殺人罪,那可能會造成飆車族更加兇狠,因為傷了人和殺人一樣,那不如直接砍到死好了。 青少年犯罪以刑法定罪,在美國目前有這樣做,但不是全部的青少年都用刑法辦,如果有重大情形,如預謀殺人(美國青少年佈置殺人的手法,不下於科南、金田一裡面的兇手),陪審團就會把他當成成人來定罪。 其實法律最大的困難,在於偵查和追補的效率太低以及真相的調查,如果今天發明一種機器人,可以百分之百,在幾小時內一定抓到兇手,而且又有時光機來協助辦案,那法律就很好定了。犯罪者一律死刑,很快人類就是一個真正的天堂了...... 我不是在胡扯,犯罪和 DNA 是有關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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