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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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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校長也不過是董事會手中的棋子
他自己下一任的聘書在哪裡還不知道
就算再有自己的意見也要唯董事會(董事長)馬首是瞻 處理這個事件態度的急轉彎 正好證明了這點 應該是董事會有人震怒 (覺得丟了王家的臉?) 才會從無傷大雅變成兩大兩小過加留校查看 大家都沒有抗議到重點 權力結構才是問題核心 透過這件事 大家應該可以多學到一些透視權力運作真相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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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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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要回到" 權利與金錢"的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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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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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水濂洞
文章: 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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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指王家?~這樣會變成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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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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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高不高興....
一個學校本來就有它的經營理念吧?? 不管那個學生作法是否適當,自有他的學校和校規來規範吧?? 我們所謂的正義是否適宜呢~~是否過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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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萩原舞的甜美笑容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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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等行政法院裁判學校把學生退學有違法情事,
而要撤銷退學處分時, 學校老師說這是政府侵犯學術自由, 當學校老師給學生的處分太輕, 校長因為當心下一頓飯而要求更重的處分, 哇!原來是出錢的比較大! 這個社會由錢多的人統治, 錢少的人就只能注定當奴隸, (不要以為自己努力一點就能翻身, 再怎麼努力了不起月入百萬, 但是還是有一個傢伙一個月付一百萬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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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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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才叫資本主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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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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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話變來變去是他的經營理念之一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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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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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的結果很可能因誰有權解釋法律而不同 校規裡應該沒有"在校園內裸奔"這一條吧 但是應該有"使校譽受損"這一條 那至於到底有沒有損及校譽 損了多少 該當何罪 輕重的拿捏就幾乎完全在於掌握解釋法律權力的人手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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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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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n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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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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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如果是閣下手掌大權...我想....你的做法又如何??借vchou兄的話 法律的結果很可能因誰有權解釋法律而不同 校規裡應該沒有"在校園內裸奔"這一條吧 但是應該有"使校譽受損"這一條 那至於到底有沒有損及校譽 損了多少 該當何罪 輕重的拿捏就幾乎完全在於掌握解釋法律權力的人手中了.. 這幾句...我能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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