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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c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莫非星球
文章: 93
]「TW@FCB-FXP字幕製作小組」成員募集中!

最近和友站展開建教合作,決定再度嘗試募集一批熱心人士共同為台灣的字幕而努力,老實說...我也不確定貼在這邊合不合適,如果不恰當的話,麻煩版大直接刪除,謝謝!

主旨:成立台灣自己的字幕製作小組,以超越TLF及射手網為目標

概述:成立一個台灣自己的字幕團隊一直是我的願望,畢竟現在DVDRIP的電影越來越多,然而字幕卻始終只能依賴大陸那邊的翻譯,最多就是有熱心的網友加以修改為台灣用語或翻譯錯誤之處,然大部分的字幕還是只有大陸版的可以抓,並不符合我們的需求。因此,成立一個自己的字幕團對我想是有其必要性的。之前或許是時機尚未成熟,始終未能成立團隊,如今,剛好有另一網站(即:TW@FCB-FXP)的站長亦有此想法,經過討論之後,我們決定再號召一次,希望能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讓台灣的字幕朝向完美的境界邁進。

獎勵:當然,不可能要各位白做工。有意願協助翻譯者,將可第一時間獲得最新影片,且畫質皆有一定保障,不會讓大家看得淚水直噴。詳細辦法尚在討論中,原則上是以1~3人來翻譯一部電影,避免造成各位太大的負擔。

對象:英文能力強(廢話),聽力強或是翻譯強皆可。當然,兩者都強是最好的了!

報名:意者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是pm給我,我會再和各位聯絡!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一切都是幻覺...
嚇不倒我的!

字幕FTP站
divxsub.myftp.org:911
divx/divx
舊 2003-10-20, 12:4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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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ce離線中  
sayion
Power Member
 
say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七八新手區
文章: 555
嗯..不錯不錯...幫你推一把...

字幕老是靠對面總不是辦法...

小弟能不足..哈哈!!

加油囉...
 
舊 2003-10-20, 01:42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yion離線中  
briankuo
Senior Member
 
brianku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463
加油,努力啊∼

版上不少人英文不錯的,希望可以徵到不少人才

我英聽爛翻譯也不強...
舊 2003-10-20, 05:03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riankuo離線中  
ansoncha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39
加油 如需幫忙可pm我
但是英文能力不好 不過希望能盡一份心力
舊 2003-10-24, 12:32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sonchang離線中  
jiash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63
做不起來的啦 片太多 人太少
什麼酬勞是盜版片?騙小孩嗎
片子太好找了 BT 驢子 對岸FTP
我跟你保證會翻譯字幕的人抓片的途徑不會比妳少
會做翻譯的都是義務性質
就是希望能讓大家分享
不是為了你或其他的網站來做
與其在那誇下海口超越TLF 射手網來號招人馬
不如自己先開始動手翻譯 自然會找到同好交流
舊 2003-11-10, 07:28 A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iasheng離線中  
ayay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7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iasheng
做不起來的啦 片太多 人太少
什麼酬勞是盜版片?騙小孩嗎
片子太好找了 BT 驢子 對岸FTP
我跟你保證會翻譯字幕的人抓片的途徑不會比妳少
會做翻譯的都是義務性質
就是希望能讓大家分享
不是為了你或其他的網站來做
與其在那誇下海口超越TLF 射手網來號招人馬
不如自己先開始動手翻譯 自然會找到同好交流


一把火......熄了
舊 2003-11-10, 11: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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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ya離線中  
lancelot0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8
小弟建議大大不應該用MAIL聯絡
而應該先架出個字幕召聘人員討論區

這樣
一來可以集中人氣
二來可以增加互動
三來能讓有心人可以有較寬鬆的管道而入
四來可以有較明確的標準(有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夠否,或是能提供另一種苦力方式的幫助,但用MAIL又有點毛遂自薦的感覺)

或許心中有意願但無較明確的管道而怯步
而大多數有意願者其實對能不能獲得影片其實重視不大
但就是缺少一個推手的橋樑和管道

在此建議一下大大

此文章於 2003-11-12 06:11 PM 被 lancelot0000 編輯.
舊 2003-11-12, 06:0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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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lot0000離線中  
Grec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莫非星球
文章: 9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ancelot0000
小弟建議大大不應該用MAIL聯絡
而應該先架出個字幕召聘人員討論區

這樣
一來可以集中人氣
二來可以增加互動
三來能讓有心人可以有較寬鬆的管道而入
四來可以有較明確的標準(有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夠否,或是能提供另一種苦力方式的幫助,但用MAIL又有點毛遂自薦的感覺)

或許心中有意願但無較明確的管道而怯步
而大多數有意願者其實對能不能獲得影片其實重視不大
但就是缺少一個推手的橋樑和管道

在此建議一下大大


架個討論區嗎?
事實上是有的...
只是不是在這邊而已
權力沒那麼大...
至於為什麼要用mail...
因為這原本就是屬於義務性質的
總不能一個一個問吧?
發展初期先以自我推薦的方式(算是吧)加入
之後我想慢慢的會有其他同好響應的
目前團隊已經成立了
開始運作中...
之後大概也不會在這邊浪費版面了
所有成員會移到專屬的討論區
感謝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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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11-13, 10:0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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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ce離線中  
alexronald.t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5
幫推

舊 2003-11-14, 02:23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exronald.tw離線中  
OZHHC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6,010
噁...不是要潑您的冷水...不過以台灣的環境來說...做Fansub是犯法的...
要不是這樣,台灣現有的眾多Fansub團體也不會全數地下化...
(當然也有部份團體決定轉型而改與正版商合作試圖直接盡自己的力量提昇字幕水準就是了)
以下是相關條文: (部份節錄)
~~~~~~~~~~~~~~~~~~~~~~~~~~~~~~~~~~~~~~~~~~~~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通過條文 九十二年六月六日
第二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著作權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六、公開口述:指以言詞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八、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九、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十、公開傳輸: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十一、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十三、公開展示:指向公眾展示著作內容。
十四、發行:指權利人散布能滿足公眾合理需要之重製物。
十五、公開發表:指權利人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示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
十六、原件:指著作首次附著之物。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刪除)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作為營業之使用者。
六、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布者,或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第九十二條 意圖營利而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或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非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其所侵害之著作超過五件,或權利人所受損害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九十三條 意圖營利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二、以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非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超過五份,或權利人所受損害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九十四條 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百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及第九十四條之罪,不在此限。
~~~~~~~~~~~~~~~~~~~~~~~~~~~~~~~~~~~~~~~~~~~~
根據第九十二條 意圖營利而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或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加了還有道理...

非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其所侵害之著作超過五件,或權利人所受損害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加了就甭玩Fansub了...
舊 2003-11-14, 09:34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ZHH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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