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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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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放他過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4929700
橋頭地院、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8年6月,他不服上訴後,被最 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審理。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調查,曾男最後一次性侵行為是2000年4月5日清明節前一日,即同年4 月4日,追訴時效為20年,2020年4月3日屆滿,但小雨是在2020年2月27日提告,婦幼隊則 在4月14日,始將全案函送橋頭地檢署。 橋檢在此之前,也沒有任何偵辦動作,追訴權時效已於2020年4月3日屆滿,檢方並在2021 年1月20日對曾提起公訴,本案時效已完成,因此判決免訴,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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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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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這種不會升官的案件當然興趣缺缺
看看北檢辦柯辦的多勤快啊.. 台灣司法界也是一堆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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