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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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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議會通過爭議性司法改革主要條款
https://bit.ly/3OF8tIJ
引用:
詳見原文。 民主但不法治? 還是覺得權力互相制衡比較好。 「司法改革」還把司法權力限縮, 真是好樣的。 此文章於 2023-07-26 11:04 A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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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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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合理」為由
所以用別的理由就可以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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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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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中共專制政權看齊,況且民主也不能當飯吃是吧
![]() 馬克思列寧主義萬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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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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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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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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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五步笑人家一百步 對!不是五十步,是五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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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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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原文是怎麼寫的,也許翻譯有失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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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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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內塔尼亞胡的意思是
民主比司法大? 看國際新聞報導 大概是國會是立法機構 議員是由全民選出來的 司法單位,法官大人們是"沒有民意"基礎 由一票沒有民意的人去推翻或解釋,有民意修出來的法條 是不合理? 所以,立法權要比司法權大? 好樣的,這就是百分百落實民主 贏者全拿? 如果這個觀念是正確的 可不可以司法人員也改革,通通用選的 到時大家都有民意,沒有誰比誰大 對了,美國老大對以色列如此大爭議性改革條款的態度是? 昨天新聞,官方發言人說"表示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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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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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某些法官.檢察官
也是用選的 聯邦法院的法官是採取任命制 而州法院的法官 則以1912年的喬治亞州 為一個開頭轉移至直接選舉制的州在增加中 在2000年32個州有一般性管轄權的州法院的法官 採用直接選舉制。 這種直接選舉制 是美國以民主制的方法 將法官的權力問題轉變成制度而加以處理的類型。 歐洲所採用的方法 是使法官服從於立法機關 而美國則是採用《使法官權力的行使與市民的意思調和的方法》。 其想法就是:即使是法官 和其他公職並沒有質方面的差異,應該與市民的意思直接連結。 .................. 民主制度從互相制衡.轉變到以民意為基礎 各有各的支持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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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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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Fl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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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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