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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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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弄個陷阱讓你跳,再找你討錢?!
https://tw.mobi.yahoo.com/home/7%E5...-201000807.html
北市公運處9日表示,1280定期票上路至今,共查獲7件公車司機為賺載客獎金,用定期票狂刷同一台公車衝運量,每件皆重罰9萬元。 1280定期票上路後,市府針對搭公車前10名的卡片,稽查核對刷卡紀錄並逐筆檢查,若發現有異常,會向業者調閱行車影像;公運處發現有公車司機溢刷,至今共查獲7筆,溢刷金額皆超過1萬元,最高達5萬餘元。 ...….............................................. 1.這次,市長特別上電視嗆聲的這次,查無任何人有忤逆市長之事實。 2.台北市政府靠修理公車司機賺不少錢。 3.法律有無充分宣導?還是不教而殺? 4.建議司機和業者應該上法院,打官司。台灣司法案例,有太多太多“繳回不當得利”,就當做沒事的判例。 此文章於 2020-07-10 01:03 PM 被 cheapen 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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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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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事還要法律充分宣導? 這個邏輯是偷人家的錢,怪錢沒放好讓我偷或是父母沒教導不能偷錢,還是台灣政府應該在各大媒體每天宣傳不能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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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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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太奸詐了吧?
明明是分開2個: 正常使用高額沒有罰, 罰的是刷爽賺獎金的公車司機(意思是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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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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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市政府覺得這是竊盜罪,是公訴罪,就應該走司法途徑,而不是罰九萬。 就好比商店內貼“偷竊者賠償100倍,否則報警”一樣。 要罰九萬還是100倍,豈是單方面任意宰制,豈容私法家法了結? 此文章於 2020-07-10 01:17 PM 被 cheapen 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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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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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同吧 補助是有條約的.....詐欺歸詐欺 盜用歸盜用 只是差別在於 是否在補助條款上有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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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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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自己找的新聞, 我幫忙圈重點好了.
=== 公運處表示,經調查後,違規司機為了賺載客獎金,拿同張定期票重複感應,其中最高溢刷金額多達5萬餘元;市府除追討補助款,也依照《公路法》開罰9萬,並向駕駛警告,請業者加強教育。 另針對1280定期票使用超過1萬元以上者,經公運處調閱後發現,使用超過1萬元以上有3張卡,公運處指出,調查乘客的使用軌跡,多為從早到晚搭公車或捷運,並連續換乘,1個月共搭近千次,平均每日使用次數超過20至30次,若以每小時換算,1小時即使用約2至3次,沒有違反定期票使用規定。 === 開罰的是公路法, 因為司機盜刷來衝業績賺獎金. 沒有違法使用規定的, 沒有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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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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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容我狡辯: 建議司機和業者應該上法院,打官司。台灣司法案例,有太多太多“繳回不當得利”,就當做沒事的判例。 且公路法裡,並無規範到詐取補助的罰則。市政府顯然是自己想怎麼辦,就怎麼辦,以私法脅迫定罪取款。 此文章於 2020-07-10 01:30 PM 被 cheapen 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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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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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脅迫定罪取款?
不如你直接把資料提供給檢調吧 把他告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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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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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9萬是罰客運公司吧
司機當然是要繳回不當得利呀 可能還有考績上的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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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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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正公正無私,應該報警抓人。 上次有個盜取衛生所500個口罩的結核病訪查人員,被告之後,裁定其情可敏,歸還口罩後,無罪發回。 此文章於 2020-07-10 01:41 PM 被 cheapen 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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