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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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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達人房屋租賃問題,謝謝!
叔叔是獨居老人,八十多,腦袋不太管用了,他把房子空房間出租,房客看他好欺負,交兩個月房租後就沒再交房租,現在大家發現了,在想怎麼趕惡房客,如果在房客不在時,換大門鎖,不讓房客進入,可行嗎?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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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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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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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好像有網友問租房問題,然後大家有討論到這個方式,房東仍不能任意進入房客房間, 萬一被房客告"貴重"東東西不見,或是無故侵入私人住宅,就gg了。 以前也有這類社會新聞,要把這種"擺爛"的房客趕走,真的要費很大一番功夫, 還有聽說房東還要付房客一筆搬遷費,才順利趕走。 ![]() 樓主可以去翻78區比較舊的討論或是幾年前的舊新聞,應該還找的到。 走白道的話,主要還是要把當初雙方簽的那份租約拿來看,看有沒哪條規定可以治的, 或是寄存證信函之類的,反正就是要走曠日廢時的法院,不然就是有沒認識議員願意幫忙。 走黑道,那..錢準備著,有多少錢就有多少方法... 此文章於 2020-04-06 08:56 AM 被 A10_DD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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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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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小白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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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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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提供一下做法,如有不足或錯誤的,請各位網兄指教 先把合約書拿來看一下,先確認租金和合約期間以及合約內容 無論合約是否過了期限或房客有任何違約的問題 千萬不可以換鎖、或私自闖入屋內,更不能自行斷水斷電(除非沒繳錢,是水電公司斷的) 因為你做了這些會有刑法上的問題,而他沒繳房租,充其量只是民事糾紛而已 如果當初有法院公證,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這也比較單純方便處理(我想應該是沒有吧) 假設只是一般簽約 只能先透過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在一個期限內繳交租金 經2次寄發存證信函,房客依舊沒了付錢時,就只能上法院 之後就是很長的官司流程…… 話說有新聞可分享給各位 新聞1 新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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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 ![]() ![]()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 ![]() ![]()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 此文章於 2020-04-06 09:26 AM 被 x1013 P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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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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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OUT 房東VS.房客教戰十二招
參考看看. Q2. 房客不繳租金,不僅霸佔房屋不還,甚至斷絕聯繫,是否可以擅自入屋將房客物品全數挪出,或者更換門鎖,不讓房客出入? 李永然所長答:不行!房東擅自開鎖、或是進入出租房屋當中,可能觸犯侵入民宅、侵害隱私權等罪。若事後房客藉口有財物遺失,又可能會藉故興訟,到時候房東會吃不完兜著走。 若租賃契約有公證,則可申請強制執行;若無公證,則可寄存證信函給房客進行催告。除了寄存證信函外,為了避免房客推拖未收到訊息,最好同時傳簡訊、電話語音留言、電子通訊軟體留下訊息等方式,用多重管道通知房客。 Q3. 房客如果房租欠繳,不管欠繳多久,房東能否立刻請求收回房屋?若要走法律程序要回房子,要怎麼提訟比較好? 李永然所長答:依照「土地法」規定,房客積欠租金在扣除擔保金(即俗稱的『押金』)以外,再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以上時,房東才能請求收回房屋。 舉例來說,若收一個月押金,則房客欠租三個月以上,才能請求收回房屋;若收二個月押金,則房客欠租四個月以上,才能請求收回房屋。 向房客請求收回房屋而房客置之不理,房東若能夠提出租賃契約、所有權狀、房屋課稅等證明,可依民事訴訟法第四二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如果法官手上庭期少,最快四、五個月判決就會出爐。但若房客提出上訴,所需時間會更久。 律師強烈建議,房東若提出訴訟,除了請求收回房屋,更要「善用訴訟」,可一併向房客請求逾期返還房屋的租金、違約金、不當得利,畢其功於一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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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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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行 2. 有 房客未繳或遲繳租金是民法問題 民法第440條,房客欠租達2個月以上,房東須先告知房客並留下有告知的證據『EX:Line的訊息對方以讀、電話錄音等』可以找鄰長、里長及管區警員陪同告知該房客須於一定期限內支付租金,未果後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告知房客須於一定期限內支付租金否則終止契約,若房客仍未在期限內交房租,可向公所申請調解、提出民事訴訟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由法院督促房客支付租金,經過訴訟的程序,打贏官司之後房東方可合法終止租約, 等拿到確定判決後,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請房客搬家。 所以..... ![]() ![]() ![]() ![]() ![]() ![]() ![]() ![]() ![]() ![]() ![]() ![]() ![]() 房東在未依民法相關規定與程序終止契約的情況下無權取消承租人大門通行權限或是收回、更換門鎖。 不讓承租人進入所租賃的房屋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02條與第304條。 承租人可以依刑法對房東提出妨害自由與強制罪之告訴,當承租人在房東無預警將門鎖換掉後所造成之權益與其他相關損失亦可以依民法第184條對房東提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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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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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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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主一點小偏方,
如果對方房客是租整間的,非套房且無公共區域(例如所有房客走的走廊), 可以反其道而行,讓房客進不了自家門,方法...自己動腦想想或上網找資料, 還有不要被攝影機拍到。 如果對方房客是租套房,有公共區域(例如所有房客走的走廊)分內外門, 可以從外門下手,讓對方進不了外門,方法同上。 不過這種私了方式,有可能造成兩敗俱傷,房客一不爽就破壞家具、牆壁、裝潢等, 七傷拳的一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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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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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房子是雙併四樓公寓中的一戶,如果說服其他鄰居,換掉樓下大門鎖,可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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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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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去把合約找出來
有沒有差很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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