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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ckey6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5
扶養義務是 有包含無自立生活能力的兄妹!

1.。老婆有一個交情不錯的朋友。小時其家中生活清苦(母親早逝)。初中畢業後,即外出自已打工過活讀書。靠她自已的努力。完成學業&有一份不錯工作。也靠她自已的努力在新北市買了一間套房。

2。前些日子見面吃飯時,她告訴我老婆 : 數年前其父親中風,住進安養中心,沒多久,她大哥(未結婚/未有子女) 也中風住進安養中心。

3。一段時間後,地方政府說她對(父親/大哥)有扶養義務。她和其它兄弟打了很久官司(分攤費用)。她的兄弟說無財產。故最後由她單獨負責父親和大哥的費用。

4。不知是否這個原因造成她的失婚,單身至今。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20-260106?chdtv
     
      
舊 2019-10-20, 06:2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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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ckey66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這個話題不複雜, 你看條文看不完, 完全case by case, 就像我之前說健保的事情一樣.

現在是如果判定要跟你追而你人不在, 也有可能去找你戶籍的戶長, 就是要找一個人來擔.

重點是背後一定是要討那筆錢, 其餘的都是先射箭再畫靶; 而這個社會.. 容許這麼做.
 
舊 2019-10-21, 05:3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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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這問題不錯..
如果你兄弟姐妹單身未婚然後中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請問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未婚單身然後中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然後你有一個兄弟姐妹,你希望他怎麼做?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9-10-21, 07:2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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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第三點內容不合理,應該是該事主自已不忍認賠而已
舊 2019-10-21, 07:4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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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沒錢可以不用付他大哥的,只有夫妻和父母祖父母不能拋棄義務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舊 2019-10-21, 08:34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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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離線中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shival
第三點內容不合理,應該是該事主自已不忍認賠而已


要的,兄弟姐妹互相有扶養義務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舊 2019-10-21, 08:3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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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法條沒那麼困難,民法親屬篇,扶養...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樓主第三點的後半段,如果上了法庭卻只判樓主朋友獨自負擔,這個我持疑問..
舊 2019-10-21, 08:3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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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songmong12
Major Member
 
songmong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gmickey66
1.。老婆有一個交情不錯的朋友。小時其家中生活清苦(母親早逝)。初中畢業後,即外出自已打工過活讀書。靠她自已的努力。完成學業&有一份不錯工作。也靠她自已的努力在新北市買了一間套房。

2。前些日子見面吃飯時,她告訴我老婆 : 數年前其父親中風,住進安養中心,沒多久,她大哥(未結婚/未有子女) 也中風住進安養中心。

3。一段時間後,地方政府說她對(父親/大哥)有扶養義務。她和其它兄弟打了很久官司(分攤費用)。她的兄弟說無財產。故最後由她單獨負責父親和大哥的費用。

4。不知是否這個原因造成她的失婚,單身至今。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20-260106?chdtv


民法
第1115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第1116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結論:
1.父母 > 兄弟姊妹
2.依能力...扶養不起一樣可以撒手不管
舊 2019-10-21, 08:56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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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ong12離線中  
gmickey6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5
謝謝各位網上前輩提供的資訊。

當事者有付撫養費,但實際上分攤比例如何沒有細問。

我提這個問題。只是有點驚訝。對兄妹也有撫養義務。有點超出一般人的認知。(也代表政府收錢是很努力的)
舊 2019-10-21, 09:24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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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ckey66離線中  
Russel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gmickey66
3。一段時間後,地方政府說她對(父親/大哥)有扶養義務。她和其它兄弟打了很久官司(分攤費用)。她的兄弟說無財產。故最後由她單獨負責父親和大哥的費用。

無財產但 如果有工作固定收入,官司也應該要判幾%分攤費用吧?

事主的怨念不完全是扶養義務,而是擺爛的兄弟! 沒有錢至少要出力少看護也好.
舊 2019-10-21, 09:4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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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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