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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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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9-09-11 08:59 AM 被 u9021917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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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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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法院沒錯.. 性行為, 吃飯, 交通, 上下樓梯, 都是在出差時期, 的確合乎規範.
你不要看成是出差的時候跟其他女人發生性行為, 你如果單純看成性器官歡愉而射出即可. 有多種方法可以發洩, 只是已婚者跟其他女人發生性行為比較難堪. 坦白的, 出差也會去飯店健身房, 之後回房間打個手槍後突然心臟病發作, 原理也是類似的. 別懷疑, 的確是有過出差時喝啤酒游泳池還有啥得很開心, 然後發燒腹瀉送醫. 理論上玩太爽真的很不想讓人覺得是不是也要賠償, 但規範就是如此的話, 只能照做. 前提是那個人工作有做好, 娛樂方式實在是屬於個人選擇. 但這個話又說回來, 如果是危險的呢? 我曉得有人出差去玩"跳傘..." 因為這個在國外才有. 長期出差駐點有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會發生在國外的,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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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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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我曉得有些公司從幾年前就開始規範責任範圍了, 周末也分得很清楚.
但這個有沒有法律效力我就不曉得了, 而且法條上怎麼看待這類協議更是模糊. 基礎就是這樣的: 公司幫你額外保旅遊險之類的或是勸你保. 工作時候出事情, 公司的; 其他時候出事情, 保險的. 然後製作傳單你進出工作場所要"場所負責人簽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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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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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起來是喝茶,不算偷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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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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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台灣人命不值錢
大家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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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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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是這樣說, 別講得這麼難聽, 我勞資很平等看待, 台灣人很會利用規則的. 像某間公司是全額負擔交通費, 你就會發覺很多人都濫用, 我這裡細數不完~~ 總之不會去同流合汙, 但也開始體會到有些公司制度機車不是沒有道理. 同為同事, 我也不會抓耙子就是了, 只是不屑那種行為. 然而任職在很機車的公司, 我會了解一定是抓到很多員工搞鬼, 所以不爽也能理解. 因為要一視同仁, 不能說某A適用寬鬆規定, 而B/C/D只能參照嚴格規定. 台灣最愛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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