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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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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角違停遭拍照 賓士車主還嗆:我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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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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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也需要拍駕駛座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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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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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律系還是見笑系?🤔
嗆人家畢業了嗎?執業了嗎? 看來他應該就是畢業或執業了,搞不好有機會被肉搜出來。 此文章於 2019-08-20 12:54 PM 被 brookshu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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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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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說不是繳不起罰款,而是這種人通常就是自大、自私,絲毫不考慮到別人的方便跟安全。 打個比方,大部分人應該都有都有騎車或開車到郵局或銀行辦事的經驗,如果附近沒停車位, 通常把機車或汽車就會臨停在路邊,想說頂多10~20幾分鐘就好, 警察也通常睜隻眼閉隻眼,大部分人也不會管太多,不要停太久,停的位置不要太誇張, 不要影響到別人就好。 而新聞中的就是上面的那種"加強版"了,人行道上(之前新聞直接停三創出入口等人的)、 綠色行人專用道上,然後一停就是一小時以上的,等人、喝咖啡,完全不在意別人眼光, 簡單說就是"公民道德"低下,這種如果沒有給它很狠狠的罰一次是沒用的,還會有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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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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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部分都不會繳不起罰款 都是不想繳 等警察開單說得很好聽 看到警察一來就開走了 絕對不會讓警察開到單的 違規馬上開走就不開單 對於交通違規狀況一點改善都沒有 還是要看檢舉達人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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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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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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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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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在深藍的網際中的某一處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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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這種新聞可以不要馬賽克嘛?
讓大家認識一下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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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n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 It isn't very hard to do. 此文章於 2019-08-20 03:04 PM 被 netblu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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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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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想學土城王前前總統真法律系菁英代表,
知法犯法或者知法玩法通通比不上的絕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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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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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國大陸才可以有馬賽克 符合法律規定 又滿足大家的需求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5...WYVj_sq8JsHXBM: 偉大的中華民國 台灣地區 總有一天 我們的綜藝節目 看起來也會跟SOD 樣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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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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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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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處理住戶糾紛的時候總是會有人說自己是學法律的或是常跑法院云云...
我都不曉得身邊滿滿法律人 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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