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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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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同婚公投辯論會!
覺得反方有個女生說的很好 「如果今天你信仰基督教,我給你聖經,但是你完全不能表示你自己是基督徒,或是受到歧視你會怎麼樣?」 這就讓我想到 為甚麼反同者 都要不停的鼓吹立專法 那如果今天直接把婚姻章都廢除 直接立一個異性婚專法 跟同性婚專法 這樣也兩全其美了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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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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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有的就是針對異性婚了,要求改的部份是同性婚會有矛盾的。 我覺得改這個不如把人類改成無性生殖好了,絕對沒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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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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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這句的脈絡是啥?
改了之後她就不能宣稱她的另一半是男人? 如果她說她是嫁給一個男人 會受到歧視? 如果是這樣可能有點泛性焦慮症了吧 ㄟ…不對 應該說根本上就太牽強 硬掰 此文章於 2018-11-08 08:24 A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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