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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筋肉人
*停權中*
 
魔鬼筋肉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10
以後遇到這樣的情形該怎麼辦?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80503/1346260/

壯的人都該死?
廣大的鄉民遇到這種情形有好的解決方法嗎?
     
      
舊 2018-05-04, 08:3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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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筋肉人離線中  
失血過多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2
弱的更慘好嗎?弱的拿武器自衛傷人,跟壯的徒手自衛傷人,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而且弱的要把壯的打到不能反擊,八成是重傷,不然就是換自己重傷
 
舊 2018-05-04, 09:0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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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血過多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魔鬼筋肉人
廣大的鄉民遇到這種情形有好的解決方法嗎?



法官:可嘗試攻他中路⋯
舊 2018-05-04, 09:1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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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topazs
Junior Member
 
topaz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看新聞還是狀況外,怎麼可能個鋁棒拿到自己受傷,喪失嗅覺
有看沒有懂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18-05-04, 09:1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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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離線中  
laifu
New Member
 
lai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新聞底下的留言

引用:
作者邏輯很重要

"證人們也說,看到林姓男子手裡拿球棒要打吳,扭打後,球棒落地,「林就摔倒在地」。"

"吳姓男子喊冤,指自己遭到不認識的人攻擊,才用左手往後一揮,「怎麼會變成我是傷害者?」吳說,當時他斥問「我太太站在這邊,你差點撞到我太太」,對方卻答「我有看到她站在那邊,但是我沒有撞到她」、「不然你想怎樣?」吳稱,對方下車、從右前座拿出一根鋁棒朝夫妻倆揮舞,口中還一直質問「不然你想怎樣?」"

"高院認定,案發時是林先拿鋁棒攻擊,吳為防衛自身而以左臂抵擋,再用右手將林推倒。"

看來當時的前提是 "起口角"
因為更起因是吳找林挑釁
"吳說,當時他斥問「我太太站在這邊,你差點撞到我太太」"

所以產生後續動作
1. 林要用鋁棒打, 但還沒打, 只是作勢要打
2. 吳見狀, 當然就要先防禦了, 然後 (這裡應該不明) , 就變扭打
3. 變成扭打, 健壯的吳當然可以輕易的把較矮的林撂倒
4. 吳多做了推的動作, 然後造成林男重傷害

基本上就是一個偏重互毆的情節
但法官還是考量到吳可以有正當防衛的概念
於是判了緩刑, 其實就是另一種無罪的概念
不然, 你的出手就把人家重傷害了....還能說是正當防衛? 那對這些人而言, 法律的防衛過當又要是甚麼概念?

基本上這個判決應該判得很恰當了
林的受傷有被彌補
吳也沒有為自己的過當多付出甚麼
就算不和解, 民事部分也會要你賠

社會要更好
邏輯很重要
記者的專業發文素質是基本的
引言來自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這次發文的比較具體合理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讚讚讚





舊 2018-05-04, 09:3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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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fu離線中  
droganfl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引用:
作者失血過多
弱的更慘好嗎?弱的拿武器自衛傷人,跟壯的徒手自衛傷人,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而且弱的要把壯的打到不能反擊,八成是重傷,不然就是換自己重傷


邏輯不通哦,因為鋁棒這種東西只要打對地方,不管你瘦弱還強壯,都可以一擊ko的。

再來,照新聞來看,明明就是壯的人已經打算走人了事了,結果弱的還跑回車裡拿鋁棒出來跟人家叫囂∼一個會在車子裡面放鋁棒的人是有多無辜我是不相信啦(還是你要跟我說身為一個棒球教練,隨身帶鋁棒是很合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
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舊 2018-05-04, 09:4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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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ganfly離線中  
blus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3,129
[YOUTUBE]ADRwac-8lKk[/YOUTUBE]

怎麼會想到這段
舊 2018-05-04, 10:3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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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se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droganfly
邏輯不通哦,因為鋁棒這種東西只要打對地方,不管你瘦弱還強壯,都可以一擊ko的。

再來,照新聞來看,明明就是壯的人已經打算走人了事了,結果弱的還跑回車裡拿鋁棒出來跟人家叫囂∼一個會在車子裡面放鋁棒的人是有多無辜我是不相信啦(還是你要跟我說身為一個棒球教練,隨身帶鋁棒是很合理的

除非對方毫無防備, 不然想要打對地方還蠻困難的, 畢竟又不是什麼武術高手
一般開車的人車上應該都會放些防身工具吧, 就算放個鋁棒很正常吧, 又不是放西瓜刀
再說可以輕鬆擋下鋁棒攻擊並且反擊的人, 怎麼可能會奪不下鋁棒呢?
既然都反擊了那判定是互毆也很合理啊
舊 2018-05-04, 10:3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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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魔鬼筋肉人
*停權中*
 
魔鬼筋肉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10
引用:
作者marks
除非對方毫無防備, 不然想要打對地方還蠻困難的, 畢竟又不是什麼武術高手
一般開車的人車上應該都會放些防身工具吧, 就算放個鋁棒很正常吧, 又不是放西瓜刀
再說可以輕鬆擋下鋁棒攻擊並且反擊的人, 怎麼可能會奪不下鋁棒呢?
既然都反擊了那判定是互毆也很合理啊


所以以後要先挨打再來提告?
輕鬆擋下鋁棒就可以奪下鋁棒?這應該是腦補的見解吧!
舊 2018-05-04, 10:4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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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筋肉人離線中  
Russel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都有前例了,當然法官輕鬆判...??

前陣子不是一則新聞"莽夫護妻打死小偷"
舊 2018-05-04, 11:1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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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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