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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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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女兒都不孝」 老婦近億遺產獨留小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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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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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長榮不也是這樣嗎? 他要出去的前一晚, 也只有小兒子到場而已 最後大家還是聯手把小兒子給踢出去 反正人死了就算想管也管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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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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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用聽那些假道學企業家在那沽名釣譽說遺產全部捐出不留給子女
因為子女可以用特留分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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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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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特留份是指過世後可繼承的遺產,過世前就捐出去是拿不到的。 特留份算是台灣比較特有的法規,歐美多半都是以遺囑為大,當事人可全權處理自己財產, 我們大概是考量到普遍重男輕女的民情。 除非事實很明確,不然不孝與否有時很主觀,尤其當父母特別偏愛某人時。 此文章於 2018-05-01 01:09 PM 被 rainwen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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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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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民法老師說特留分算是小三條款 怕老公外遇把財產全都留給小三 正宮和其子女都吃不到 所以才訂立特留分這塊 意旨就算當事人表明要把遺產100%留給某人 也要把遺產的特留份先扣除才能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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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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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各繼承人都有其特留份 不是遺囑寫了就算 除非打官司 證明某人不孝或敗家之類 而無權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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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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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8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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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本來遺產就是當事人要給誰就給誰,甚麼特留份真的只是讓問題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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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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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過世前算財產 當事人還活著的話當然想捐就捐 過世後才是遺產 特留分應該是財產變成遺產了才能套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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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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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事不足為外人道的
特別是重男輕女,小時候就對男生特別好,對女生特別糟 早期女生未出嫁,賺錢都要拿回家,想念書也不見得有資源可以念 結果最後錢都回到單一兒子身上,這也是很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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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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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錢人不是都會利用保險的保險受益人避掉身後特留份和遺產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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