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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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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持刀拒捕!北市2警負傷開槍逮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2852833
面對持刀嫌犯,對峙的情形下還是只能先拿辣椒水噴嗎? 雖然後來還是開槍了,但也是在警員已經被刀劃傷的情況下,而且是顧慮嫌犯闖入民宅才開槍。 感覺全國員警應該都先來把電擊槍比較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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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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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把人打死了又得跑法院,惡棍馬上變身為孝子慈父,要國賠幾百萬
換作是你會先開槍還是先噴辣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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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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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配備照相機..拍照後寄罰單去嫌犯家就好了呀...
既安全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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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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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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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 不會奪刀嗎, 我看電影都這樣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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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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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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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在想政府該不該考慮讓每個出勤的警員都配個一把真槍,外加一把電擊槍。
噴辣椒水應該也要近距離才會有較佳的效果,但對方如果持有武器,其實真的很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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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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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照美帝標準立法,
如不配合,先開槍打他, 事後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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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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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很多只活在戲劇、電影中,又只會背法條的法官下,警察的槍裝飾用的成份比較大~ 倒不如一人配一隻網槍、橡膠槍,發射型電擊槍還比較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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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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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開始檢討警員訓練不紮實
反正媒體爛,怎樣都可以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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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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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官英明 請示範給我們這些基層員警看 甚麼叫空手奪白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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