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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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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農曆年後走人的話,大家覺得什麼時候提離職比較好?
太早提(領年終前)
年終被砍恐怕跑不掉 太晚提(領年終後) 交接時間太少而且時間上不好銜接新公司 如果是大家碰到跳槽閃人 大家會怎麼抉擇? 此文章於 2016-11-24 04:44 PM 被 isnowclou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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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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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公司給 offer 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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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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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兄應該不會拿到offer立刻提離職吧
是有這麼趕喔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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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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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也得等到有 Offer 才能考慮這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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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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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不懂勞基法的在擔心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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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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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願聞其詳 ![]() 如果是你,直接離職沒在擔心摳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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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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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最不合理的是那種「沒有在x個月之前提辭職,要扣一個月的薪資」這種 你倒是要注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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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靜香家
文章: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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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領年終後 (順便上完老闆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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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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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可能就是老闆秘書才要離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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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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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應該是指勞基法規定,合乎規定預告天數即可 所以應該是年終匯進戶頭後就可以提離職單了,預告天數就看條文規定,通常勞工都會多給公司幾天 再來就是該年度的特休假是可以請完的,所以可以提早去新公司上班 但有的公司會用當年度的比例去苛扣特休,就是如果你有七天,你二月底離職就只給你一天多特休 至於是不是合法喔?唉~勞基法薄的什麼一樣,人要走了就根本不會計較那個特休 我覺得比較麻煩的是9-1的競業禁止,不過這高管或研發比較會遇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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