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
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
引用:
政府也很賊,徵收完把畸零地還給地主,然後叫地主捐出來給大家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
如果是要蓋商業大樓或高級住宅,你就算不想賣政腐也會逼你賣
但今天是郵局,所以一塊兩毛五給你,不要就拉倒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先講價錢吧, 不然都是多餘的~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
不是賊
是多買了會被審計單位抓去辦 到時候承辦和蓋章同意的都會有事 沒有公務員會和自己的飯碗和退休金過不去 就工程觀點來看,審計也算是造成效率品質低落的原因之一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9
|
這價錢難算摟
除了購買那畸零地的錢外 10幾年使用的租金不之該怎麼算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
而且審計人員通常很主觀
政府工程單位沒有不怕和討厭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
|
我記得徵收完歸還的畸零地,是可以要求政府買回的
沒賣應該是為了等高價吧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
律師為何會這樣子說???
台灣的惡法.....不是說好....既成道路就要免費提供給大家使用,不可以封路嗎?? 快把可憐的地主抓去關啦!!!!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483536 太懶也要國賠!地主封路不處理 新北市府判賠266萬 2015-10-22 11:1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翁姓地主私自封閉既成道路,不讓金昌隆公司的大貨車通行出入,業者向新北市政府陳情後,市府兩度發函三峽區公所要求排除失敗,半年後,市府乾脆自行派人拆除路障恢復道路通行,業者不滿市府效率太差,害他們超過半年無法使用馬路運貨,提告聲請國賠,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四審見解,判決市府應賠償業者損失266萬餘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翁姓地主所有的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土地上,有一條供公眾通行超過20年的既成道路,翁男不想讓金昌隆公司使用運貨,90年7月20日設置圍籬和挖陷路面設置路障,業者向當時的台北縣政府陳情,縣府函令三峽鎮公所排除路障,遭翁男拒絕,。 由於本案既成道路已供大眾使用超過20年,依法地主無權私設路障拒絕他人使用,縣府只好自行派員拆除路障,業者認為該道路封閉長達192天,害他們無法進出貨、損失慘重,要求國賠,高院更四審支持業者見解,認為縣府應賠償192天營業損失266萬1617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至於擅自封路的翁男則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我的看法很鄉愿, 其實那種地除了威脅用沒有實際經濟價值, 不如就講個價公開.
也乾脆留個比較好的名聲, 雖然說名聲基本上沒有實質意義, 但你要爭這個也沒意義.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
我有疑問
當初是整片徵收 徵收後 也蓋好了 才把用剩下的土地發還 那當初徵收的錢不是已算入了 怎麼可以發還了 此文章於 2016-08-30 01:22 PM 被 lompt2016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