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
我們都知道這不是過失,這一定是蓄意的!!
太恐怖了,不由分說,反正不管事發經過如何,先冠一個"因過失"的帽子給當事人.
怎麼不乾脆說是"蓄意"呢?反正就是要找個倒楣鬼賠錢.說是"蓄意"的,不是賺更多?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
現在這個社會是這樣:
好心助人未遂,被指稱"無良,黑心,惡性重大". 殺人放火得逞,被維護是"良心未泯,可受教化".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
引用:
1. 如何證明 急救過程 失誤 ? 誰證明 ?(更有專業的人) 怎麼反證不急救不會屎 . 條件說 ? 相當因果關係 ? 客觀歸責 ? (控方舉證的責任 ?) 2. 沒保護者保證 的地位 ... 責任應該可以免除 3.(A) 考題應該是要你推敲過程. 不是判斷是非對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
是哪個豬頭出這種題目,是公告不要隨便救助陌生人嗎 ?
話說回來 也應該要請大家注意 ,要錢的是不分助人的好壞心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
這題答案是 D ........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
引用:
這答案真缺德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
答案是B,這是在告誡即將成為護理士的人
商家員工無專業因此無義務 護理士插手後就變成有義務的專業人士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答案是D
刑法上是否有過失,是要看行為人的具體行為來判斷,而不是行為人的身分是否具有專業技術。 本題題目裡都告訴你他們有過失了,那當然就是有過失致死的刑責了,跟他們是否有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身分無關。 這是陷阱題,很多人都忽略了題目已明確告知有過失的前提。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
這題看新聞就知道了
不管有沒有專業 出手急救的人就倒楣了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50
|
引用:
|
|
|
|